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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职协议再反悔,法院只按协议判补偿-驻马店律师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驻马店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豫1702民初972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李某昌于2017年7月3日入职某乙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7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2日。2018年6月15日,李某昌、某乙公司、某甲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变更三方协议》,约定李某昌与某乙公司于2017年7月3日签订劳动合同工龄算入李某昌在某甲公司处的工龄。李某昌岗位由综合维修岗变更为物业保卫部经理,月工资标准由4350元变更为4350元。后某甲公司与李某昌于2018年7月3日签署劳动合同书,合同到期后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期限为2021年7月3日起至2026年7月2日。

2025年4月14日,某甲公司与李某昌签署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约定: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25年4月16日解除;某甲公司支付李某昌经济补偿金72286.64元;协议明确写明"李某昌已完全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补偿金额无异议",还手写"本人已知悉补偿金额为72286.64元";协议第四条特别注明"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加班工资等均已结清,无其他争议"。

协议签订后,某甲公司没按约定支付补偿金,李某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13万多元、加班费等。仲裁委只支持了部分请求,李某昌不服又去法院告状。

法院最后这么判

  1. 确认李某昌和某甲公司的劳动合同在2025年4月16日解除了;
  2. 某甲公司必须在10天内支付李某昌经济补偿金72286.64元;
  3. 驳回李某昌其他所有要求(包括加班费、代通知金等)。

三、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打工人都有个误区:觉得"签了离职协议还能反悔,反正法院会按法律规定重新算"。但法院明确说了:白纸黑字签了字,除非能证明被忽悠或被逼的,否则就得按协议来

关键教训3条:

1. 签字前必须瞪大眼睛看协议内容
李某昌在协议里亲手写了"已了解法律规定""对金额没意见",还特别注明"所有钱都结清了"。结果他后来告企业要加班费,法院直接说:"你自己写的'已结清',现在又反悔,不行!"
正确做法

2. "已结清"三个字是把双刃剑
协议里写"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均已结清",等于自己把后路堵死了。李某昌后来主张加班费,法院直接以协议约定驳回。
正确做法

3. 协商离职别做梦要"代通知金"
李某昌还想要9000多元"代通知金",但法院说得很明白:代通知金只适用于企业单方面解雇你且没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既然是你俩商量好和平分手,就别想这钱了!
正确做法

最后提醒

这案子最冤的是:仲裁委只判企业付6万多元,但法院根据协议直接改判7万多元——正因为李某昌签了协议,反而多拿了近1万元补偿!所以别一听"签协议"就害怕,关键是要签明白、算清楚、留证据
⚠️ 紧急情况处理

记住:离职协议不是卖身契,但签字就是铁证!看不懂条款时,宁可当天不走人,也别稀里糊涂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