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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后发现不能续租怎么办?-开封祥符区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开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212民初335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4月29日,原告彭某敏与被告王某苹商议店铺转让事宜。2025年4月30日,原告彭某敏向被告王某苹微信发送"合同,接启封公园店铺,押金、租金、设备一共5万,其中定金3万,营业执照、合同、所有手续都办清,剩余2万结清,转账后收款方出具店铺押金条",当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支付30000元,接手开封市朱仙镇启封故园漕运码头9#玻璃房店铺于次日进行营业。2025年5月7日,被告王某苹约原告彭某敏第二天转合同,原告彭某敏向其询问合同到什么时候,被告王某苹回复十一前,从5月1日起算还有5个月,彭某敏担心合同续租问题,提出不想再租赁店铺。第二日两人在园区商业部因分歧没有转成合同。2025年5月9日原告彭某敏再次提出不想租赁店铺,并于2025年5月10日表示已经关店。

案涉商铺办理的营业执照名称为:开封市祥符区朱仙镇贾记冷饮店,经营者为贾某敏。2024年10月19日,开封某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贾某敏作为乙方签订《启封故园景区商铺/摊位/场地有偿使用协议》,约定将案涉商铺租赁给贾某敏,协议期限12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协议约定,"协议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的商铺/摊位/场地进行转租、分租、出借、转让、或与其他人交换等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贾某敏与被告王某苹系合伙关系,同意被告王某苹向原告彭某敏转让店铺。

朱仙镇某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部向贾某敏商户发送《启封故园-通知书》,载明:"中途撤场属于违约租金保证金不再退还"。2025年5月19日被告王某苹微信告知原告彭某敏园里通知清园的事情。

判决结果简单说:

  1. 彭某敏和王某苹的转让合同正式解除;
  2. 彭某敏要不回已付的3万元;
  3. 王某苹也要不回剩下的2万元转让费。

三、核心提示:转让店铺前必看的3个关键点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彭某敏花3万元接手店铺,才营业10天就发现上当了:园区根本不允许私自转让商铺,而且合同8月底就到期(王某苹却说能干到十一前)。等她想退钱时,双方都掉进"陷阱":彭某敏拿不回钱,王某苹也收不到尾款。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两败俱伤"的局面?
法院判决揭示了关键问题:

  1. 合同禁止转让:原租赁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未经园区同意不得转让",但彭某敏没核实就交钱;
  2. 信息不透明:王某苹说"合同到十一前",实际只到8月底,导致彭某敏误判经营时间;
  3. 手续没办完:双方约定"手续办清才付尾款",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都没转成功。

普通人转让店铺该怎么做?记住这3招避坑:

第一招:先看"小字条款"再交钱!
别急着付定金!一定要亲眼看到原店主和园区签的原始租赁合同,重点找这些字眼:

第二招:让园区签字盖章才安全
即使原店主说"园区同意转让",也必须拿到园区书面同意书
👉 实操建议

第三招:分期付款设"保护条款"
别像本案一样一次性付3万定金!应该这样约定:

"定金5000元(可退),剩余转让费分3笔支付:
① 园区同意转让后付2万;
② 营业执照变更后付1.5万;
③ 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尾款"
👉 关键点:所有付款必须对应具体手续完成,白纸黑字写进协议!

最后提醒:
很多商家以为"交了钱就能开店",却不知道转让费≠租金!本案中彭某敏付的5万包含设备、押金等,但园区只认原合同。下次遇到类似情况:

做生意图的是长久,不是图快!多花半天核实合同,能省下几万冤枉钱。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可能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