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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责70%次责30%,雇员开车肇事由雇主赔偿-麻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麻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68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15日16时25分许,原告鲍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电动车沿麻白公路往麻城方向行驶,行驶至麻白公路白果镇冯氏祠村“T”字路口路段左转弯时,与左侧同向直行被告鲍某乙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鲍某受伤、两车受损。麻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鲍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鲍某乙负事故次要责任。鲍某受伤后被送往麻城市某医院治疗13天,出院医嘱建议全休3个月、加强营养和护理。2025年7月2日,经司法鉴定,鲍某损伤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支出鉴定费2280元。
另查明,肇事货车登记在被告黄某名下,但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是被告温某(黄某与温某系母女关系)。温某为该车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鲍某乙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系温某雇请的司机。

法院简单总结判决结果:鲍某因事故总损失9.9万余元,其中自己承担约1600元,温某赔偿684元,中国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9.67万余元。同时驳回鲍某其他诉讼请求(如后期治疗费等)。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遇到类似事故该咋办?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出车祸分主次责,雇员开车撞人由雇主赔,保险先兜底! 很多人以为“司机撞人就得司机赔”,但法院明确说了:如果司机是老板雇的(比如送货司机、公司员工),只要不是故意耍流氓或严重违规,钱就该老板出!为啥?因为老板才是实际受益人。

给大家划重点,遇到类似事故记住三步:

  1. 先分清“谁该负主责”
    警察开的《事故认定书》就是“成绩单”,写明主次责比例(本案鲍某转弯不让直行,负70%主责;鲍某乙未注意观察,负30%次责)。千万别嫌麻烦不报警! 没认定书,后面算钱全靠扯皮。记住:自己主责多就少赔,对方主责多就多赔,比例按认定书来,别听对方忽悠“私了”吃大亏。

  2. 找准“真正掏钱的人”

    • 如果撞你的是老板雇的司机(比如快递员、送货司机),直接找老板赔,司机个人不赔(除非他酒驾、逃逸等)。本案鲍某乙是温某雇的,法院就判温某赔鉴定费。
    • 如果车是借来的或租的,看实际开的人是谁。本案车虽登记在黄某名下,但温某才是实际使用人,所以温某担责。
      行动建议:出事第一时间问清“司机是给谁干活的?车是谁的?”,保留工资条、租车合同等证据。别光盯着司机要钱,否则可能“竹篮打水”!
  3. 保险是“第一道防线”
    赔偿顺序有讲究:

    • 交强险先全赔(比如医疗费、伤残费,本案保险公司先赔了8.2万医疗相关费用+8.8万伤残费用)。
    • 交强险不够才动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本案次责30%,商业险补足剩余部分)。
    • 最后才轮到个人掏腰包(比如本案温某只赔了30%的鉴定费684元)。
      关键提醒
    • 保险公司常以“鉴定是单方委托”“伤情没那么重”拒赔(如本案保险公司想推翻鉴定)。记住:正规鉴定机构出的报告,只要程序合法,法院就认! 别被保险公司吓退,该鉴定就鉴定。
    • 误工费、护理费这些“隐形损失”容易漏算!出院时一定让医生写清“全休多久、需不需要人照顾”(本案鲍某靠医嘱多拿了1.5万误工费)。

最后说句大实话:车祸后别慌,先报警定责,再查对方有没有保险、谁是实际雇主。自己伤情重的,及时做鉴定;责任小的,别轻易和解——保险够赔的话,个人几乎不用掏钱!如果对方推诿,直接起诉,像本案这样,该拿的钱一分不少。

(注:本文仅针对类似案例分析,具体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