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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交通事故受伤能主张误工费吗?法院这样判!-舒城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舒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523民初802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8月11日16时36分许,葛某驾驶皖N343电动自行车沿济宁线由西向东行驶至舒城县桃溪路交口处未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23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路口疏于观察的朱某驾驶车牌号为皖A05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葛某受伤,两车受损。经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葛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朱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朱某驾驶的皖A05**小型普通客车系其本人所有,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

事故发生后,葛某被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胸椎骨折、开放性足损伤、左桡骨远端骨折、右侧肋骨骨折。经鉴定,葛某因交通事故致胸11椎体粉碎性骨折并右侧横突骨折,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分别为180日、90日、90日。

法院核定葛某各项损失合计258583.82元,判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98450元,在商业险限额内按照40%的责任比例赔偿24053.53元,总计赔偿222503.53元。驳回葛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年龄不是拒绝赔偿误工费的理由,实际工作才有发言权!

看到这个案子,很多人可能会问:葛某已经62岁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什么还能拿到24000元的误工费?保险公司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认为"62岁应当是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人员范畴,主张误工费没有依据"。但法院是怎么判的呢?

关键在于:法律保护的是实际劳动和收入,而不是年龄标签

法院没有因为葛某年龄大就直接否定她的误工费请求,而是做了三件事:

  1. 仔细审查了她提供的舒城某赢服饰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
  2. 亲自与公司负责人李某现场核实情况
  3. 确认她在事故发生前确实在该公司工作,每月工资约4000元(以每小时14元,每天11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计算),且事故发生后已不再上班

这一核实过程告诉我们:只要能证明事故发生前确实在工作、有实际收入,即使超过60岁,也能获得误工费赔偿

遇到类似交通事故,你应该这样做:

  1. 第一时间保留工作证据:如果你或家人年龄超过60岁但仍在工作,一定要保存好工作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本案中,葛某提交了公司证明,法院还进行了现场核实,如果公司不配合或证据不足,误工费很可能就得不到支持。

  2. 医疗费票据要规范:法院不支持"仅记载西药费金额,未有相关门诊病历予以印证"的票据。看病时记得让医生写清楚诊疗记录,发票和病历要对应。

  3. 财产损失要实事求是:葛某主张电动车损失3800元,但自己承认事故中受损的电动车只值300元(已折旧),结果法院只支持了300元。不要夸大损失,实际价值是多少就主张多少。

  4. 别怕"非医保用药"说辞:保险公司常以"非医保用药不赔"为由少赔钱,但本案中法院明确表示:保险公司不能光说不练,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哪些是非医保用药、哪些不合理。如果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这些费用照样要赔!

  5. 责任比例要清楚:本案是主次责任,法院判定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完后,商业险按40%比例赔偿。记住:主要责任一般承担70%-80%责任,次要责任承担20%-30%。具体比例要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最后提醒大家: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可能会说"你年纪大了没有误工费"、"这些药不能报销"等推脱之词,但法律保护的是事实和证据,不是年龄和借口。保留好所有证据,该主张的权利一定要主张,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文中人名及企业名称已按要求进行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