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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约定月息1分5过高法院只支持年利率4.65% - 砀山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砀山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拿着欠条来问:“对方欠钱不还,我写的月息1分5,法院能全支持吗?”今天就用一个刚判的砀山真实案例,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看完你就知道:欠条利息写太高,法院可能只认合理部分,别白忙活! 遇到类似纠纷,照着下面三点做,省心又省力。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321民初48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原告经营收售瓜果生意,自2023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多次从原告处收瓜,但均未及时足额支付货款。2024年10月22日,经原、被告双方结算,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下欠王某西瓜钱74520元,月底付一半,剩余年后付清,如付不清,月息1分5,全部按1分5”,被告王某在欠条下方签字捺印。现被告仍下欠原告74520元货款未清偿。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74520元及利息(以74520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22日起按年利率4.65%计算至付清之日),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和公告费;驳回原告要求按月息1分5(即每月1.5%)计算利息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本金全支持,但利息从“月息1分5”被砍到“年利率4.65%”,多要的部分法院不认。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欠条写的利息太高,法院只按“银行贷款利率加一点”来算,别指望对方真按你写的高息还钱!

最后提醒:
做生意,诚信第一,但也要保护自己。欠条不是写得越狠越好——利息写太高,法院不认,反而显得你不懂法。遇到欠钱不还,别干等、别吵架,收集证据、合理主张,法律永远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下次再有人问“月息1分5法院认吗”,直接把这篇文章甩给他看!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