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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横穿马路负主责机动车仍需赔偿部分损失-桐城市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桐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881民初675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5日8时10分,张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原206国道1178公里50米处由东向西横穿公路时,与朱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该起事故经桐城市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朱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医院门诊治疗,后转入怀宁县某医院住院18天(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3日),诊断为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肩关节脱位伴肱骨大结节粉碎性骨折等,共计支出医药费17779.81元。2025年8月8日,经安徽正邦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因事故致两个十级伤残,误工期27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张某支付鉴定费2000元。事故发生后,中国某保险公司垫付费用1980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中国某保险公司赔偿张某182006.64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朱某赔偿张某鉴定费800元,张某的其他诉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即使你骑电动车横穿马路被认定负“主要责任”,对方机动车只负“次要责任”,你依然能拿到赔偿! 很多人以为“主要责任就是自己全担”,但法律不是这样算的。法院明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如电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方哪怕只负30%-40%的责任,也得赔钱。为什么?因为法律特别保护行人、非机动车方——机动车“铁包肉”风险更高,所以即使你闯了祸(比如横穿马路),对方也得为“次要责任”买单。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3个关键步骤:

  1. 出事立刻报警,别私了!
    像张某一样,必须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这是后续赔偿的“铁证据”。如果对方说“小事别报警”,千万拒绝!私下和解可能让你一分钱都拿不到。记住:责任划分必须以交警认定为准,自己别乱认责。

  2. 受伤后重点做两件事:

    • 保留所有票据:医疗费发票、修车发票、打车票(哪怕几块钱都要留),这些直接决定你能赔多少钱。
    • 主动申请伤残鉴定:像张某在起诉后让法院委托鉴定,评上伤残(哪怕十级)才能拿到“伤残赔偿金”。很多人以为骨折不严重就放弃鉴定,结果少赔几万块!如果医院不提,自己要问律师或法院怎么申请。
  3. 赔偿别只盯对方个人,重点找保险公司!
    本案中朱某的车买了交强险+商业险,所以99%的赔偿由中国某保险公司出(朱某自己只赔了800元鉴定费)。普通人遇到事故:

    • 先查对方有没有保险(看《事故认定书》或问交警);
    • 起诉时一定要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像张某一样);
    • 交强险会优先赔18万左右(不用分责任),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算(本案中机动车负次责,所以保险公司只赔40%)。

最后提醒: 很多人负主责就自认倒霉,其实大错特错!本案张某负70%责任,依然拿到18万多赔偿(相当于总损失的87%)。下次遇到类似事,别急着认全责,先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问清楚——你的“主要责任”,可能只影响赔偿比例,绝不是赔钱的终点!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公司名已匿名处理,旨在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