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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签字确认工时后公司拒付费用?法院判公司必须付款-含山县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含山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翻译”法院判决书。今天这个案子特别常见——工地干完活,公司拖着不给钱,还甩锅说“签字的人是替别人干的”。结果法院怎么判?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看完你就知道遇到类似情况该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22民初545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清楚发生了啥(直接照抄法院认定的事实,但改了人名公司名,方便你看懂):

2023年11月10日,霍山某甲有限公司与常州某辉有限公司签订了《含山某项目硬景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含山某项目硬景分包工程由常州某辉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附件六项目管理人员一栏表中登记徐某为施工员。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谷某安排驾驶员及挖机负责含山县凌家滩考古研学文创小镇项目1号玉人广场绿化工程及土方外运施工,常州某辉有限公司的施工员徐某在17张工时单据上面签字确认。2024年3月12日单据记载“每小时250元(价格暂定)”,17张单据共计工时138.5小时。常州某辉有限公司、徐某未支付谷某工程款。

简单说就是:

法院最后咋判?

三、核心观点和实操提示: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

这个案子表面是“租挖机不给钱”,法院却认定是“干活不给钱”(专业叫“承揽合同”)。为啥重要?因为公司想赖账时,总爱说“签字的人是替别人干的”或者“活不在我们包的范围里”——但法院说:你光嘴上说不行,得拿证据! 下面我用最直白的话告诉你该咋办:

1. 签字确认的单子就是“铁证”,但得盯紧两点!
老谷能赢,关键就是徐某签字的17张工时单。但注意:

2. 公司甩锅“是替别人签的”?直接怼回去要证据!
常州某辉有限公司辩称:“徐某是替甲方签的字,活也不在我们包的范围里。”结果法院根本不信——因为公司没拿出半点证据(比如甲方让徐某签字的书面指令)。
你该做

3. 别告个人!干活只认公司,不认员工
老谷告了公司+徐某个人,结果法院说:徐某只是打工的,签字是职务行为,钱必须公司出!
你该做

最后叮嘱一句
工地干活最容易“干完活拿不到钱”。记住:口头承诺不靠谱,签字单子是王道! 公司拖款时别怕,收集好工时单+付款记录,直接去法院起诉(诉讼费才几百块,赢了让公司出)。如果对方扯“活不在承包范围”,甩出你的签字单——就像本案,公司拿不出证据,法院就判它输!

(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