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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情人财产无效原配偶可追回-寿县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1 寿县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类似问题:“老公偷偷给情人转账,离婚后还能要回来吗?”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看懂这类纠纷。别担心,我会用大白话解释,保证您看完就能明白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422民初689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法院直接认定的):
吕某和李某在2021年4月21日登记结婚。后来因为感情破裂,两人于2025年6月12日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双方无共同财产纠纷”。但其实,在离婚前的2025年5月,李某和朱某已经发展出婚外关系——朱某明明知道李某已婚,还和他约定要“共同生活、结婚”。这期间,李某分三次给朱某送了28万元:5月17日,通过银行转账4万元、ATM取现2万元、柜面取现4万元,共10万元;5月19日,在寿县联合村镇银行取现10万元交给朱某;5月21日,在中国银行取现8万元交给朱某。后来李某和朱某闹矛盾,还在2025年7月报了警。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直接判朱某把28万元全部还给吕某,案子受理费也由朱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三步搞定类似纠纷!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配偶婚内偷偷给情人送钱,原配完全可以追回来! 为什么呢?我拆成三步讲清楚,您遇到类似事就能照着做:

第一步:抓住“赠与无效”的关键点
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说没财产,就不能要钱了”,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说了:李某送钱时还是婚姻存续期间,这2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拿钱给婚外情人,既违反了《民法典》里“禁止婚外情”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又侵犯了吕某的财产权。就像您和配偶一起攒的私房钱,对方没经您同意就送给别人,这钱当然能要回来!
⚠️ 您该怎么做?

第二步:盯死“情人明知已婚”的证据
本案朱某输在关键一点:她清楚知道李某已婚,还主动要求“一起买房生活”。法院认为,这种“婚外同居”本身就是违法的,赠与当然无效。如果情人假装不知情,追钱就难了。
⚠️ 您该怎么做?

第三步:起诉要钱,别拖!
很多人发现后忍气吞声,结果过了3年诉讼时效就追不回了。本案吕某很聪明:5月送钱,6月离婚后立刻起诉,7月就报警固定证据。法院才支持她。
⚠️ 您该怎么做?

  1. 马上行动:一发现赠与,30天内整理证据(银行流水、录音等),别等对方转移财产。
  2. 告谁? 像本案一样,直接告“情人”(朱某),不用等前夫前妻配合(李某反而主动支持吕某)。
  3. 别信“已用完”的借口:朱某辩称“钱是我自己攒的”,但法院看的是资金来源——李某取款记录和她存款记录对得上,谎言一戳就破。

最后提醒一句:
这类案子胜诉率很高,但关键在证据!别因为“不好意思查对方手机”就放弃。记住:夫妻共同财产是您的一半,法律坚决保护原配的权益。如果您正经历类似困扰,赶紧收集证据,3个月内咨询专业律师——时间拖越久,钱越难追回来。

(本文解读基于真实判决,为保护隐私,人名及律所名称已做脱敏处理,如:安徽某潜律师事务所、安徽某阳律师事务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