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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能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拒赔全部医疗费-庐江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庐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124民初1187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4日10时14分许,李某驾驶的"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沿合肥市缺(口)店(桥)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合肥市缺(口)店(桥)公路19公里200米(庐江县矾山镇双庙街道立邦建材门前)路段处,与前方同向左转弯的由朱某驾驶"金艺"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本起事故经安徽省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朱某于受伤当日在庐江县人民医院胸外、甲乳外科住院治疗30天,其伤情经诊断为:1.左侧第2-12及右侧第2肋骨骨折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2.创伤性脾血肿;3.创伤性颅内出血;4.左侧锁骨骨折;5.左手挫伤;6.左肩胛骨骨折;7.腹腔积液;8.左肺挫伤;9.左胸部创伤性皮下气肿;10.多发性腰椎骨折;11.T12胸椎骨折;12.创伤性硬膜下出血;13.创伤性牙折断。用去住院医疗费70796.43元。出院医嘱建议:1、一月后来院复查全面复查;2、休养三月,加强营养;3、如出现发热、胸闷气促、手术切口红肿渗液等,及时门急诊就诊;4、一月后复查血常规;5、不适骨科及我科门诊随诊。朱某出院后于2025年3月13日在庐江县人民医院门诊复查支出门诊医疗费240.30元。2025年5月9日,朱某因鉴定所需分别在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门诊检查共支出门诊医疗费1552.50元。

2025年6月20日,朱某的精神状态、精神伤残等级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经安徽新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一)朱某目前的精神状态符合脑外伤后综合征的诊断;(二)朱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目前遗留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伤残。(三)朱某人身损害后,评定其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朱某为此支出鉴定费3520元。

2025年6月20日,朱某的伤残等级(躯体)经安徽新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一)朱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共计14根),后遗2处畸形愈合,评定为人体损伤九级伤残。(二)朱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锁骨、肩胛骨粉碎性骨折等损伤,目前遗留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伤残。(三)朱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胸腰部四处以上横突骨折(共五处),影响功能,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伤残。朱某为此支出鉴定费1000元。

朱某出生于1971年11月15日。事发前,朱某的妻子已去世,朱某独自一人对长女朱某1、次女朱某2承担抚养义务。朱某某、朱某兄弟二人共同对父母亲承担赡养义务。

事发时,事故车辆"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的驾驶人系李某、所有人系建材某科技有限公司,该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150万元的三者险。事故车辆出险在保险期限内。事发后保险公司已为朱某垫付医疗费18000元。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朱某181000元;在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朱某201629.32元;驳回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教训是: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能随便说"这些药是非医保用药,我们不赔"就扣掉你的医疗费。很多老百姓遇到事故后,保险公司一说要扣10%的非医保用药,就以为是天经地义的,结果白白损失好几千甚至上万元。但法院在本案中明确说:这种扣款没有法律依据!

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款?法院讲了三点大实话:

  1. 交强险是救命钱:交强险设立的目的就是让伤者能第一时间得到治疗,根本不区分什么"医保药"和"非医保药"。就像你发烧去医院,医生给你开什么药你就能用什么药,哪能因为药贵一点就不给治?
  2. 用药不是你能决定的:你在医院躺着,用什么药是医生根据病情决定的,既不是你选的,也不是车主能控制的。保险公司不能把医院的责任推到你头上。
  3. 保险公司得拿出证据:他们光说"有10%是非医保用药"不行,必须指出来具体哪些药是非医保的,还得证明当初买车险时,他们已经清楚告诉车主"这些药不赔"。如果拿不出证据,就不能扣钱。

如果你遇到类似交通事故,记住这6点实用建议

  1. 别被"非医保用药"吓住:保险公司一提"扣除非医保用药",先问他们:"具体是哪几种药?每种多少钱?当初给车主看的保险合同里有没有写清楚?"如果他们答不上来,就坚决不认可扣款。

  2. 伤残鉴定要趁早做:朱某做了两次鉴定,确定了一处九级伤残和三处十级伤残,这直接让他的赔偿翻倍。特别是肋骨骨折14根、脊椎骨折这些隐蔽伤,不鉴定根本看不出多严重。记住:治疗结束后1-3个月内是鉴定黄金期,拖久了可能影响结果。

  3. 农村户口也能要误工费:很多人以为"我是农民,没工作证明就不能要误工费",这是大错!法院明确说:朱某53岁,靠种地养活自己,事故后3个月不能下地干活,当然有损失。哪怕你是种菜的、打零工的,只要能证明平时有收入(比如村里开证明、邻居作证),就能主张误工费。

  4. 孩子老人的抚养费别漏掉:朱某妻子去世了,自己养两个女儿,还要和兄弟一起养父母。法院按他23%的伤残程度,算了4万多元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你有未成年子女、年迈父母,记得提前准备好户口本、出生证明、村委证明,这些都能多赔一笔钱。

  5. 责任比例是关键:交警认定李某主责(70%)、朱某次责(30%),这个比例决定了谁出多少钱。超出交强险的部分(比如医疗费超过1.8万),保险公司只赔70%。所以事故发生后,一定要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再协商,别稀里糊涂签"全责"协议!

  6. 所有票据一张别丢:朱某连150元/天的护工费收据都留着,法院全认了。但住宿费257元因为没正规发票就没支持。记住:医疗费收据、用药清单、交通费打车票、甚至修车的微信转账记录,都要用文件袋装好,一张都不能少。

最后提醒:遇到事故先报警、再看病,别因为急着私了吃大亏。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可能藏着陷阱,特别是他们让你签"一次性了结"协议时,一定要算清楚:医疗费报没报全?伤残等级评没评?孩子老人的抚养费算没算?拿不准就找正规律师问问,花小钱能避免损失大钱!

(注:本文为普法参考,个案情况不同,请以专业法律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