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入户盗窃再小也会重判-万年律师盗窃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盗窃罪
案号:(2025)赣1129刑初21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7月8日晚上10点多,徐某用撬棍撬开万年县裴梅镇黄墩村张某家的后门,从卧室偷走5张存折、3枚银元、2枚铜钱、1部旧手机和玉石等东西。7月10日晚上11点多,他拿着撬棍溜进王某家,在卧室偷了1部旧手机,听见隔壁房间有人就赶紧跑了。7月12日凌晨1点,他又撬开裴梅镇珠林村吴某家的后门,偷走200多元现金、2台旧笔记本电脑、2部旧手机和小孩戴的银饰品。7月13日凌晨1点,他再次来到珠林村,想撬开吴某邻居家门但没成功,就放弃了。接着他在对面停车场撬一辆吉某的车门,结果车上的警报器响了,他吓得立马逃跑。经鉴定,偷的4部旧手机和2台旧电脑总共值520元。7月17日,民警抓到徐某,他主动承认了所有偷东西的事。民警从他家里搜出存折、手机、电脑等赃物,已经还给部分失主。
法院最后判徐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罚5000元钱,还要赔吴某200元损失。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注意什么?
这个案子看着只是偷了几百块的旧手机、旧电脑,但徐某被判得特别重(比普通偷东西多判半年以上),关键原因有三点,普通人一定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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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偷”比“路边偷”严重十倍!
徐某每次都是撬门进别人家里偷,这叫“入户盗窃”。法律对这种行为零容忍——哪怕只偷了1块钱,也够判刑;偷5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直接可能坐牢。提醒大家:小偷如果敢进你家门偷东西,千万别觉得“东西不值钱就算了”,必须马上报警!保存好被撬的门锁、监控视频,这些是重判小偷的关键证据。 -
有前科等于“自找重罚”!
徐某从2015年到2024年6次因偷东西坐牢,这次再犯就是“累犯”。法律明文规定:累犯必须从重处罚,想轻判几乎不可能。特别提醒:如果有人以前犯过罪(哪怕只是小偷小摸),千万别再动歪心思!被抓后老实交代、认错态度好还能少判点,但像徐某这样屡教不改的,法官根本不会手软。 -
小偷小摸也可能“小事变大事”!
徐某偷的东西加起来才值520元(连一部新手机都买不起),但因为他4天内连偷4户人家,属于“多次盗窃”,再加上用撬棍破坏门锁(“破坏性手段”),量刑直接升级。普通人要记住:- 如果你是失主:哪怕只丢了几块钱,也要去派出所做笔录。小偷的每次作案都会累积成“多次盗窃”,帮助警方把他彻底抓起来。
- 如果你或家人涉案:千万别学徐某“硬扛”!被抓后第一时间说清事实(就是“坦白”),签认罪认罚书,能少判几个月。像徐某这样主动配合,法院才在重判中留了点余地(否则可能判更久)。
最后说句大实话:现在监控满街都是,小偷撬门的视频、轨迹一查一个准。别以为偷点旧手机“没人管”,法律对入户盗窃抓得最严——轻则坐牢罚钱,重则像徐某一样年年进监狱。安全起见,家里装个防盗门、摄像头,比事后追悔强一万倍!
注:本文仅针对类似案件的一般性提示,具体案件请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