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无转租权签订租赁合同,押金必须全额退还-信丰县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普通人被租房押金坑的案例。很多人以为签了合同就“板上钉钉”,结果交了钱才发现对方根本没权转租!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判决书,手把手教你怎么避免这种陷阱。语言绝对大白话,看完你就能明白:租房前不核实房东身份,押金很可能打水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22民初277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原告是信丰县某餐饮店的经营者,看到被告在店门口贴的招租广告后联系了被告。被告说:“这房子我租了五年,还能转租给你。”于是双方签了《店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五年(2024年10月1日到2029年9月1日),押金6180元,到期退。但合同里没写清楚店面位置、产权证号,也没写租金多少钱!签完合同,原告在2024年9月4日转给被告2000元押金。后来原告去办水电过户时,才发现房子的真正房东是赖某,而且签合同时房子的实际承租人是罗某某(被告的儿子)。原来,房东赖某早在2012年就把房子租给被告,租期到2022年底;2024年5月又直接和罗某某签了新协议,租到2026年3月31日。也就是说,被告自己早就没权转租了!
原告多次找被告退押金,被告却找各种借口不退。最后原告告到法院,被告连庭都没来。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被告罗某在判决生效后3天内,把2000元押金一分不少退给原告李某。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租房押金防坑指南
核心观点就一句:出租人隐瞒“自己不是房东也没转租权”的事实,合同立马作废,押金必须退!
这个案子最坑的地方在于:
- 被告故意不说实话(明明房子已到期,承租人是他儿子,还假装自己是房东);
- 合同漏洞百出(连店面位置都没写,等于“租了个空气”);
- 法院认定了这就是“骗人”,所以合同无效,押金当然要退。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照着这3步做,押金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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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必须查“三样东西”(少一样都别交钱!)
- 查房东身份:让对方出示房产证原件,或和真正房东的租赁合同。如果对方说“我是二房东”,必须看他和原房东签的合同里有没有“允许转租”条款。像本案中,被告租期2022年就到期了,却骗原告还能租五年——这种直接跑路!
- 查合同细节:合同里必须写清店面具体位置(比如“信丰县建设路XX号”)、产权证号、租金金额。如果对方说“口头说就行”或合同写得模糊(像本案“没写位置、没写租金”),99%是坑你!
- 查支付凭证:押金只转对公账户或留收据,千万别现金支付。本案原告幸好有转账记录,否则连钱交给谁都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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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后,先“固定证据”再行动
- 马上拍下招租广告、合同、转账记录;
- 找房东核实(像本案原告去办水电时才发现真相);
- 别拖时间!民法典规定,知道被骗后1年内要起诉,超期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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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耍赖不退钱?这样维权最省力
- 先发书面通知(微信、短信都行):“因你隐瞒无转租权,合同无效,请3天内退押金”;
- 如果对方装死,直接去法院起诉(诉讼费才50元,赢了由对方承担);
- 关键点:像本案被告拒不到庭,法院反而更快判你赢!普通人以为“告法院很麻烦”,其实租个几千块押金的案子,流程简单又快(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5个月)。
最后提醒:租房市场鱼龙混杂,但法律永远保护老实人。记住——“没看清房东是谁,别交一分钱”。真遇到纠纷别怕,保留好证据,法律就是你的“押金保险箱”。下次租房前,花10分钟核实身份,能省下你半年血汗钱!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真实信息,符合《民法典》第1034条隐私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