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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位付了钱却拿不到,钱还能要回来吗?-吉首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吉首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对法院判决一头雾水的情况。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即使没签正式合同,只要钱付了、车位选了,开发商重复卖车位,你照样能拿回全款! 别被“销售离职”“钱转给谁了”这些借口忽悠,看完你就知道该怎么维权。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3101民初252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法院认定):
长沙易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是湘西某公司开发的恒大御龙天峰项目的销售代理方。2020年6月1日,销售人员张某联系向某,说湘西某公司有车位出售,问他要不要买。向某同意后,张某发了可选的车位列表。2020年6月7日,向某选中3号地下室负一层C151号车位,约定合同价45000元,但需实际交50000元。张某让向某把钱打到柳某的银行账户,并提供了账号。2020年6月9日,向某按要求转账50000元给柳某,但因人在外地没签合同。2020年9月15日,张某催向某签合同,向某没空,张某就把合同样本寄给他。2020年10月12日,向某签好合同后寄回恒大御龙天峰营销中心(此时张某已离职),由工作人员签收,但一直没反馈。后来向某去营销中心一问,才知道湘西某公司早在2021年4月29日就把这个车位卖给案外人李某,并登记到李某名下了。向某多次找湘西某公司、张某、柳某退款,对方都推脱不给,最后向某的妻子报警,警方建议走法院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判湘西某公司10天内退向某5万元本金,利息从2020年6月10日起按年利率3.85%算到实际还钱那天;驳回向某对张某和柳某的索赔要求。


三、核心观点:遇到“一车位两卖”,普通人这样保钱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3个救命细节,普通人踩坑就血亏:

1. 没签合同≠交易无效!钱付了、车位选了,买卖关系就成立

很多人觉得“没签合同就是白搭”,大错特错!

2. 销售说“这是公司行为”,公司就得认!别被“个人行为”忽悠

开发商常甩锅:“销售是个人行为,我们不管!” 本案张某辩称“我只是打工的”,但法院为啥判公司赔?

3. 发现车位被“一女二嫁”,3步快速止损

向某拖了1年才起诉,利息损失惨重。普通人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开发商玩“一车位两卖”是老套路,但法律早有防备——钱在谁口袋不重要,谁卖车位谁担责。下次再遇到销售说“这是工程抵款车位,必须打个人卡”,直接回一句:“请用公司账户收款,否则我不买”。保留证据、快速行动,你的血汗钱才能一分不少拿回来!(案例来源:吉首市人民法院公开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