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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货款不还?法院判决凭欠条和送货单必须还清-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张家界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别人欠我货款不给,该怎么办”。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案子,手把手教大家:买卖东西时,对方欠钱不还,你手里有欠条和送货单,法院就一定会帮你追回来!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小老板、个体户都可能遇到类似问题。别被“法条”吓到,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看完你就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811民初65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复制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2022年至2024年期间,张某多次在张家界某公司采购瓷砖等材料,2023年1月12日张某向张家界某公司出具一张欠条,欠条载明:“今欠到彭某瓷砖款共计伍仟壹佰元整(5100.00),欠款人:张某,4月10日前归还。”2024年2月8日,张某再次向张家界某公司出具一张欠条,欠条载明:“今欠到彭某瓷砖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82500.00),从2024年3月起按月息1分计算息,欠款人:张某。”2024年4月15日,由案外人李某负责签收的材料,货款共计1300元,经张某确认属实;2024年2月26日,由案外人李某负责签收的材料款共计12000元,已支付1000元,尚欠11000元,经张某确认属实;2024年7月4日,由张某签收的送货单记载金额为15541元,经双方认可尚欠4851元货款未支付;2024年6月19日,由张某签收的送货单记载金额为12240元,经双方认可尚欠1160元货款未支付;2023年7月29日,由张某签收的送货单记载金额为3720元,未支付;2024年9月14日、9月21日、9月26日、9月30日,由张某签收的送货单记载金额为17662.4元,张家界某公司认可张某已支付了20000元,则多支付的2337.6元应从未支付货款中予以抵扣。综上,张某共计欠付张家界某公司货款108713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张某10天内还清货款108713元,加上利息5783元(算到2025年6月11日),总共114496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3.45%继续算,直到钱还清为止。但原告(张家界某公司)自己算错的那部分利息(比如多算了600多元),法院没支持。


三、核心观点:遇到欠货款不还,记住这3点,钱就能要回来!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你得有证据!” 张某一开始耍赖,说“欠条是逼我写的”,可法院一查:欠条是他亲笔签字,送货单也有他或他员工李某确认,证据链完整,想赖也赖不掉。很多朋友遇到类似情况,总以为“打官司太麻烦”“对方有钱有势告不赢”,其实根本不用怕!只要做好下面3件事,你的货款基本稳了:

1. 写欠条不能马虎,3个要素缺一不可!

2. 送货单就是“铁证”,签收环节要盯死!

3. 别光嘴上催,3步走才能把钱追回来!


最后叮嘱: 买卖生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最省心。但真遇到欠款,别当“老好人”一直拖! 证据在手,法院就是你最强的后盾。这个案子中,张某以为“没总单子就能赖账”,结果法院一句“欠条+送货单=铁证”直接打脸。下次再有人欠你货款,马上检查:欠条写了没?送货单签了没?催款留痕了没?三样齐全,99%能赢!
(注:本文仅针对类似案例解读,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