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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也有效-通山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1 通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案号:(2025)鄂1224民初200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2月12日,通山某置公司与张某签订《抵押合同》,约定通山某置公司以金源大厦一楼南起第三个商铺(面积约218平方米)为孟某华借款100万元提供抵押担保。

2020年5月27日,张某与通山某置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张某购买金源大厦一单元从左往右第四个门档(面积216平方米)的商品房,总价237.6万元。张某当日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其中27.6万元通过转账支付,210万元通过抵扣孟某华借款本金100万元、利息80万元及夏某虎借款30万元的方式支付。

同日,通山某置公司向张某出具了两张收据,载明收款事由为金源大厦4号门档款,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次日,张某转账57.6万元至成某稀账户,并有孟某华出具30万元借条。

2025年6月10日,通山某置公司出具《证明》,确认该商铺已于2020年5月27日售交付,产权归属张某,公司未设立任何性质担保。

另查明,通山某置公司、张某、孟某华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用该商铺抵还孟某华向张某的借款本息180万元等事宜。

2025年6月12日,湖北某农村商业银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金源大厦1层101E号等4户已抵押给银行。

被告通山某置公司辩称案涉房屋在出售前已抵押给银行,且未通知抵押权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该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合同签订在《民法典》实施前,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应适用《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转让合同不因未通知抵押权人而无效。张某已支付全部房款,通山某置公司也已交付房屋,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张某与被告通山某置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很多人买房时最担心的就是"买到抵押房"。就像这个案子,张某花237万买了商铺,后来才发现房子早就抵押给银行了,卖房的公司还说"没告诉银行就不能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的房子还保得住吗?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能保住!

关键变化在哪?
以前《担保法》规定,卖抵押房必须通知银行,否则合同无效。但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规则大变样了!现在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房子照样能卖,合同不会因为没通知银行就变成废纸。就像法院说的,即使卖家没告诉银行、也没告诉你房子有抵押,只要你们买卖是真心实意的、钱给够了、房子也交了,合同就有效!

普通人买房要注意啥?

  1. 查清产权状况:签合同前一定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房产是否有抵押",这个5块钱的查询费千万别省。就像本案中张某如果事先查了,就能避免后续麻烦。

  2. 要求卖家书面承诺:让卖家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清楚"房子没有抵押",并约定如果隐瞒抵押要赔多少钱。本案中通山某置公司2025年才出证明说"没设立担保",太晚了!

  3. 保留付款证据:像张某这样既有转账记录、又有收据、还有抵账协议,证据链完整,法院才敢判合同有效。现金支付一定要让对方写收条!

  4. 及时收房入住:本案中张某2020年就拿到房子,这点很关键!如果房子一直空着没交付,银行可能主张抵押权优先,你的风险就大了。

如果已经买到抵押房怎么办?
别慌!先做三件事:
① 立刻收集付款凭证和交房证据(像张某的收据、转账记录);
② 联系银行说明情况(法律上银行只能向卖家要钱,不能直接收你房子);
③ 如果卖家耍赖说合同无效,直接去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有效——就像本案张某做的,法院大概率会支持你。

记住:《民法典》就是你的"护身符"!现在买房最怕的不是房子有抵押,而是付了钱拿不到房、或者房子被法院查封。只要像张某这样钱房两清,哪怕房子早有抵押,你的权益也能得到法律保护。下次签合同前,多问一句"这房子有没有抵押",就能省去后续90%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