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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沙洋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沙洋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822民初116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6月15日19时59分许,被告董某驾驶粤VV号小型轿车沿兴阳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沙洋县李市镇圆通快递门前路段,与前方同向二原告亲属王某甲驾驶的无号牌"威凯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追尾相撞,造成王某甲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沙洋县某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二原告支付医疗费13782元。同年7月2日,经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本次事故中,董某承担全部责任,王某甲无责。粤VV号小型轿车所有人为被告董某军,该车在被告某财保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限额300万元商业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另查明,受害人王某甲生于1968年12月10日,原告黎某系王某甲妻子,原告王某系王某甲父亲,生育子女3人,王某配偶已去世。事发后,被告董某为原告垫付丧葬费45000元。因董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董某在刑事诉讼阶段为取得受害人亲属谅解而支付原告15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某财保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黎某、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93548.16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77元,由原告负担377元,由某财保公司负担7000元。

三、遇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理?律师给你支招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亲人死亡,别慌!只要对方全责且车辆有保险,大部分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买单"。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几点能让你少走弯路:

1. 事故现场要"三留一报"
第一时间报警(打122),等交警来认定责任。同时做好"三留":

2. 医疗费别怕贵,但票据要保管好
死者抢救花了13782元,法院全部支持了。提醒大家:

3. 赔偿项目要算清楚,别被忽悠
本案赔了六大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普通人容易吃亏的地方:

4. 保险公司的套路要当心
本案保险公司想玩这些"花招":

5. 最后给家属的贴心建议

重要提醒:事故发生后别急着签和解协议!本案中如果死者家属稀里糊涂签了"15万全了结",可能就拿不到109万的保险赔偿了。记住:刑事谅解和民事赔偿"两条腿走路",该拿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

(注:文中人物及企业名称已做匿名化处理,如黎某芳改为黎某、王某华改为王某、某某财保公司改为某财保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