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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仍可获赔误工费-鹿邑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鹿邑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628民初704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日18时许,被告张某驾驶豫PZJ9**号小型轿车沿鹿邑县王皮溜乡间公路自南向北行驶,至王皮溜八里河路段时,与一辆自北向南左转弯由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刘某及乘车人王梓琪、王梓杨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原告刘某受伤后,经鹿邑真源医院诊治,住院23天,共花医疗费36480.17元;另产生残疾辅助器具费1978元。原告刘某的伤情经周口三川司法鉴定所评定构成一处十级伤残;"三期"分别评定为:休息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产生鉴定、检查费1900元。该事故经鹿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责任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刘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王梓琪和王梓杨无责任。

另查明,原告刘某生于1963年6月24日;原告方提供了自愿放弃二次手术承诺书;本次事故的伤者王梓琪和王梓杨与原告刘某系祖孙关系,确定案涉车辆的交强险由刘某优先使用。肇事车辆豫PZJ9**号小型轿车的登记车主为被告闫某,该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2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被告某保险公司已经给原告垫付医疗费18000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24113.71元(已扣除垫付的18000元),驳回刘某关于平板损失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张某承担大部分,刘某承担小部分。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超过退休年龄≠不能要误工费!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点是:61岁的农村老人刘某,明明超过了60岁法定退休年龄,法院却照样支持了他的误工费赔偿! 很多人以为"退休了就没工作",但法律看的是"实际干活没"。刘某提供了村委会证明和土地承包证,证明他仍在种16亩地,属于"实实在在干活、真有收入损失"。保险公司说"超龄就不该赔误工费",法院直接驳回——只要能证明你还在劳动,哪怕70岁种地、打零工,照样能要回误工费!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1. "退休年龄"不是拒赔借口,关键看证据!

2. 同等责任≠各赔50%,要盯紧"谁是非机动车"!

本案交警认定"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负同等责任",法院就按50%判赔。但如果电动三轮车被认定为非机动车(比如速度、重量符合国家标准),法律会向弱者倾斜,机动车方可能要赔60%-70%!

3. 这些坑千万别踩!

4. 3个救命步骤,普通人必须做

报警+要认定书:哪怕小刮蹭,也必须等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写清责任比例(本案因认定书明确"同等责任",赔偿才有依据)。
"三期"必须做鉴定:休息期、护理期、营养期(本案鉴定为150天、60天、60天)直接影响赔偿金额,出院前务必找正规机构鉴定!
别签"放弃二次手术"承诺书:本案刘某签了这个,导致内固定不再取出。如果医生建议必须二次手术,千万别轻易放弃权利!

最后提醒:法律保护的是"真实损失",不是年龄或身份。农村老人种地、城市老人打零工,只要干活就有收入,受伤就能要误工费!遇到事故别慌,保存好证据、找专业律师算清楚赔偿项目,该你拿的1分都不能少。记住:法院判的不是"年龄",而是"你到底有没有实际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