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自身疾病不减轻肇事方赔偿责任-桐柏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30民初98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08月15日06点27分,崔某驾驶豫xxx**小型客车沿桐柏县Y016安棚镇大倪岗村马庄组居民区道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新安路时,与沿新安路自南向北行驶郭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崔某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郭某无责任。
崔某驾驶的豫xxx**小型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限额为100万元商业三者险。崔某已向郭某垫付医疗费6453.77元(桐柏某医院994.39元、南阳某医院5459.38元)。
郭某治疗情况如下:
1、2024.8.15-2024.8.22南阳某医院,医疗费13383.27元;
2、2024.8.22-2024.9.15桐柏某中医医院,医疗费17717.98元;
3、2024.9.29-2024.10.1南阳某医院,医疗费2200.33元;
4、2024.8.15桐柏某医院,救护车费1200元;
以及后续多次门诊费用。
经鉴定:
- 郭某左眼重度视力损害构成十级伤残;
- 人身损害后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 郭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等与本次交通事故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96-100%);
- 左眼视功能障碍中,交通事故为主要因素(参与度90%),原患眼部疾病为轻微因素(参与度10%)。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郭某各项损失153094.09元;同时返还崔某垫付的6453.77元;驳回郭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遇到交通事故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起案件看似普通,却藏着几个关键法律知识点,直接关系到您能拿到多少赔偿。很多老百姓遇到事故后被保险公司"忽悠",白白少拿几万块!看完这个案例,您就明白该怎么做了:
1. "有病也不能少赔"——这是法律铁规矩!
保险公司辩称:"郭某左眼伤残有10%是她自己老花眼造成的,要扣10%赔偿!"但法院直接驳回!核心道理很简单:
您撞伤了人,不能说"他身子骨太差,我只赔一半"。法律叫它"蛋壳脑袋规则"——就算对方脑袋像鸡蛋壳一样脆,您也得赔全部损失!
您该怎么做?
- 即使您本身有高血压、糖尿病或老花眼,只要事故是对方全责,就大胆主张全额赔偿;
- 保险公司拿"参与度"当借口压价?直接告诉他们:"法院说了不算数!"(可出示本案判决书);
- 别自己跟保险公司扯皮,赶紧找专业律师,一句"参照桐柏县法院(2025)豫1330民初981号判决"就够他们掂量。
2. 退休了也能要误工费!但得留证据
郭某已到退休年龄,保险公司说"没工作哪来的误工费?"但法院支持了12000元!因为:
农村老人下地干活、城里老人摆摊送货,都是真实收入。法院按每天80元×150天算,就是看她实际劳动能力。
您该怎么做?
- 退休/超龄≠没收入!种地有粮食卖钱、带孙子能省保姆费、打零工有现金收入,都算损失;
- 关键一步: 事故前3个月保留收入证据!比如:
✓ 村委会开的务农证明
✓ 社区摆摊的收款记录
✓ 儿女给的"带孙子补贴"转账备注 - 别傻等保险公司"主动赔",起诉时明确写"误工费",金额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主张。
3. 交通费这样留证据才靠谱
郭某要了3157元交通费,保险公司全不认。但法院却支持了4100元!为什么?
- 认的: 两次救护车转运费(1200元×2)+住院33天×20元/天;
- 不认的: 没日期的发票、看不出坐车人的票据。
您该怎么做?
- 救护车必须当场要发票!写清"从XX医院到XX医院";
- 普通打车保留行程单(手机截图也行),备注"复诊""鉴定";
- 家人陪护的交通费:在病历上让医生写"建议陪护",否则法院可能不认。
4. 这些钱保险公司必须掏!
- 鉴定费2620元:保险公司说"该司机赔",法院偏判他们承担——因为这是确定伤残的必要支出!
- 500元车损:郭某没发票没照片,法院看事故认定书写了"车辆受损",直接酌定赔500元。
您该怎么做?
- 做伤残鉴定前,让律师发函给保险公司:"如不配合鉴定,费用将由你司承担";
- 电动车/摩托车受损:
✓ 事故现场拍5张以上照片(全景+细节)
✓ 即使去路边店修,也要写收据"今收到修车费XXX元" - 没正规发票?至少让交警在事故认定书上写明"车辆损坏",法院会酌定!
最后提醒:3个救命动作别错过
- 黄金24小时:事故后立即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这是打赢官司的"命根子";
- 治疗别乱跑:像郭某一样连续在正规医院治疗,别今天去A医院明天去小诊所,否则保险公司会说"你乱花钱";
- 垫付款要收条:像崔某那样垫了钱却只拿口头承诺,差点要不回来!写明"今收到崔某垫付医疗费XXX元",双方签字。
记住: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讨价还价",而是法律硬性规定。保险公司说"惯例只赔这么多"?请直接回它:"桐柏县法院判决书第X页写着呢!" 您的权益,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