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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责任划分协议获法院支持,高龄患者精神赔偿不减免-灵宝律师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5 灵宝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天,我用大白话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医疗纠纷案例。很多老百姓遇到医院出事就慌了神,不知道该咋办。看完这个故事,你就能明白:如果和医院谈好了责任比例,签了书面协议,法院通常会直接按协议判赔,不用折腾做鉴定;而且就算亲人年纪大,精神赔偿也可能拿到一部分。下面,我就用这个灵宝市的案子,手把手教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处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282民初422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复制判决书认定内容,已按规则改写人名和医院名):
死者李某某出生于1945年10月23日,徐某系李某某的妻子,李某、李某、李某系李某某的子女。2024年3月2日,李某某因腰部疼痛到灵宝某医院住院治疗,主要诊断为室性心律失常、重度骨质疏松、多发性腰椎骨折、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部感染,住院7天。2024年3月9日14时20分李某某家属为李某某办理完出院手续时,将李某某带到灵宝某医院的理疗科做艾灸理疗,当天14时28分李某某在做艾灸理疗时,突发意识丧失,呼之不应、口唇发干。灵宝某医院的医护人员立即对李某某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救护车,灵宝市某卫生院的120救护车到灵宝某医院后继续抢救,并用120救护车将李某某转送至灵宝市某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经抢救无效于2024年3月9日16时15分死亡,出院诊断为猝死(救前死亡)。2025年5月23日,患方代表与灵宝某医院就死者李某某就诊死亡一事的责任划分签订协议,主要内容为,“患者李某某系年龄大、有多发病,突发死亡原因不明,不同意尸检,占死亡因素主要责任;某医院地处偏僻,设备资源及医护人员能力有限,虽积极抢救,但不能进行更高端的生命支持系统,占次要责任”。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决灵宝某医院赔偿徐某、李某、李某、李某(李某某的妻儿)总共87664.5元,这笔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4万元精神抚慰金。另外,医院还要承担大部分诉讼费(1001元)。法院没按家属要求的35%赔,而是按双方协议说的“医院负次要责任”判了30%的赔偿比例。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遇到医疗纠纷,记住这3点能少走弯路!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亲人看病出意外去世,家属和医院吵了一年多,最后靠一纸协议就解决了。核心就一句话:医患双方自愿签的责任划分协议,法院大概率会当“金标准”来判,不用再花大钱做医疗鉴定。为啥这么说?我来拆解给你听:

1. 为啥签协议比打官司更省心?——协议是“免死金牌”

2. 高龄患者去世,精神赔偿真的拿不到吗?——法院可能支持一部分!

3. 千万别犯的2个致命错误——血泪教训!


最后说句大实话

医疗纠纷最怕“一头热”:要么被医院忽悠签不平等协议,要么死磕打官司耗到人财两空。记住这个案子的逻辑:先协商→签协议→协议写清责任→该要的精神赔偿别放弃。就像灵宝这个案子,家属签了协议,10天就拿到赔偿款,不用等鉴定、不用求人,多痛快!

如果你正遇到类似糟心事: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整理,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