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超6个月无效,工资必须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孟州律师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豫0883民初378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4月6日,孟州市某公司与高某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23年4月6日至2026年4月5日(其中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为试用期);工作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资按月发放。高某入职后,因经常请假,孟州市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实习期工资为1300元,转正后工资为2400元。工作期间,孟州市某公司共发放工资12335.47元,高某总计请假115天(试用期7天,转正后108天)。
法院判决:孟州市某公司需向高某支付剩余工资31129.42元。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两点:试用期不能“乱加长”,工资不能“随便扣”。很多打工的朋友遇到公司欠薪、乱扣工资时,总以为“胳膊拧不过大腿”,其实法律早就给您撑腰了!看完这个案例,您就能明白以后遇到类似问题该怎么应对。
为啥公司输得这么惨?关键在两个坑!
1. 试用期超过6个月?直接无效!
公司和高某签的合同里,试用期写了7个多月(2023年4月到11月)。但《劳动合同法》白纸黑字规定:3年期的合同,试用期最长只能6个月。超过的部分(比如最后那1个多月)根本不算数!法院直接把试用期砍到6个月(2023年4月到10月),这期间工资按1300元算;剩下的时间全按转正工资2400元算。
→ 您该怎么做?
签合同时,死盯试用期长度!
- 合同期1年以下:试用期≤1个月
- 合同期1-3年:试用期≤2个月
- 合同期3年以上:试用期≤6个月
超过这个数?当场拒绝! 如果公司硬写进去,别慌——这种条款从一开始就不合法,您照样能按转正工资要钱。
2. 请假扣工资?必须按“日薪”算,不能拍脑袋!
公司说高某请假115天,直接扣了大半工资。但法院说:扣钱必须讲规矩!
- 试用期日薪 = 1300元 ÷ 21.75天 ≈ 59.77元/天
- 转正后日薪 = 2400元 ÷ 21.75天 ≈ 110.34元/天
请假7天(试用期)扣418元,108天(转正后)扣11916元,加起来只扣12335元。公司自己做的工资表乱七八糟,法院直接不认!
→ 您该怎么做?
公司以“请假多”为由克扣工资时:- 保留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请假记录(钉钉截图、微信审批等)统统存好;
- 自己算账:用 “月工资 ÷ 21.75” 算出日薪,再乘以请假天数,这才是合法扣款数;
- 别信口头承诺:像本案中财务说“欠你2400元/月”,结果公司耍赖。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
遇到欠薪别硬扛,三步走稳拿回血汗钱!
- 先仲裁,再打官司:
劳动纠纷必须先找 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不能直接去法院。像高某这样,仲裁后公司不服再起诉,您完全不用怕——公司超过30天不发工资就是“恶意欠薪”,法律站您这边! - 重点查公司两件事:
- 试用期是否超期?
- 工资扣款是否按 “月工资÷21.75” 计算?(21.75是国家规定的月计薪天数,记住这个数!)
- 证据就是命根子:
- 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必留底;
- 微信/钉钉请假记录要截图(别删!);
- 公司口头承诺?赶紧录音补证。
最后提醒您:公司总爱拿“管理规定”当挡箭牌,但像本案中那些未经公示的“内部文件”,法院根本不认账!法律只保护合法约定。遇到纠纷别忍气吞声——从您被欠薪那天起,就有1年时间申请仲裁,拖久了反而对自己不利。保留好证据,该出手时就出手,您的工资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