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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应按近亲属关系分割照顾者多分-修武律师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1 修武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共有物分割纠纷
案号:(2025)豫0821民初256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8日,薛某战因病去世,薛某有系薛某战父亲,薛某系薛某战儿子。薛某霞与薛某战于2021年2月3日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2023年12月7日二人登记离婚,于2024年6月12日再次登记结婚。薛某战生前于2024年9月14日立遗嘱一份,内容记载“我叫薛某战……治疗花去十万元靠上,后期治疗费用我老婆薛某霞借钱贷款为我看病,我父薛某有、儿薛某、儿媳薛某洁在我看病没有出资,也没进行照顾,我儿媳薛某洁趁我住院昏迷期间转我工资四千元转走,医保卡取走七千元。我去世以后,把我所有的财产,包括所有工资、养老金、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丧葬费归我妻子薛某霞一人继承拥有,永不反悔,无人胁迫”,该遗嘱落款处有薛某战、见证人范某江、徐某峰的签字按印。2025年4月7日薛某霞曾以薛某有、薛某为被告,向本院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2025年5月27日,本院作出(2025)豫0821民初941号民事判决,薛某战名下养老金个人账户本金42575元及利息12522.84元,合计55097.84元归原告薛某霞一人所有。薛某战亡故后,应得抚恤金79900元、丧葬费5000元。薛某战的丧葬事宜实际由薛某霞料理,支出由薛某霞承担。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丧葬费5000元全部归薛某霞;抚恤金79900元分成四份,薛某霞拿40%(31960元),姜某、薛某有、薛某各拿20%(每人15980元);原告其他要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抚恤金不是遗产,不能靠遗嘱全部留给某个人,必须按近亲属关系公平分割;谁照顾逝者多、花钱多,就能多分点。 很多人误以为遗嘱能决定一切,但抚恤金是国家给逝者家属的生活补助,专门用来帮那些依赖逝者生活的人(比如配偶、孩子),和房子、存款这些“遗产”完全不同。

为什么薛某霞立了遗嘱却没拿到全部抚恤金?法院说得很清楚: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

  1. 别迷信遗嘱:抚恤金、丧葬费这些“补助钱”遗嘱管不着!就算逝者写“全部给某人”,法院也会重新分。重点不是遗嘱,而是你和逝者的关系有多紧密、你照顾了多少、花了多少钱。
  2. 保存所有证据:像薛某霞一样,住院记录、缴费单、微信转账、甚至照料照片都留好。儿子薛某能证明自己出过力,才没被“踢出”分配名单。如果啥证据没有,光说“我照顾了”,法院很难支持。
  3. 丧葬费自己办才能拿:葬礼如果交给别人办,费用就可能拿不回来。像本案,薛某霞亲力亲为,5000元直接归她,一分没少。

最后提醒:抚恤金分割没有固定公式,法院会看谁更依赖逝者生活(比如未成年的继子女姜某也算一份)。如果家人闹矛盾,别光打嘴仗,赶紧收集证据,必要时找专业律师梳理材料——毕竟“谁主张谁举证”,空口白话赢不了官司。记住,法律保护的是真正付出的人,不是纸上写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