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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操作不当致患者髋关节受伤,医院承担60%赔偿责任-淮阳区律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0 周口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603民初155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胡某因踝关节损伤等病情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9日在淮阳某某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11天,医疗费实际花费1665.69元。原告胡某因外伤后右髋部及右踝部疼痛伴活动受限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1在沈丘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5天,医疗费实际花费866.69元。原告胡某因髋关节损伤多次在沈丘县中医院、沈丘县人民医院进行门诊治疗,经本院审查(无发票的不予支持),原告胡某医疗费实际花费2372.4元。

依原告胡某申请,经本院委托,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豫省直三院司鉴中心[2025]临鉴字第817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1、淮阳某某医院的治疗与被鉴定人胡某右髋关节损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过错参与度建议为"60%"。2、被鉴定人胡某的损伤程度达不到伤残评定标准。3、被鉴定人胡某的误工期建议为60日,护理期建议为30日,营养期建议为30日。原告胡某支付鉴定、检查费6830元。

2024年河南省城镇居民服务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9687元。

法院最终判决:淮阳某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胡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3512.37元;驳回胡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胡某负担3162元,由淮阳某某医院负担138元。

三、遇到类似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医院做理疗时,如果医护人员操作不当导致你受伤,医院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想成功维权,得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1.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是关键

胡某之所以能胜诉,最关键的是及时做了司法鉴定。当您在医院治疗过程中感觉被"治出"新问题时:

2. 赔偿金额不是想多少就要多少

很多人以为受伤就能索赔十几万,但法院只认"实打实"的证据:

3. 医院"踢皮球"时别慌,这样做更有效

胡某的经历很典型:疼痛找院长,院长说"软组织损伤"给两贴膏药;再找时被王主任拦住说"会给交代"。遇到这种情况:

4. 理赔金额这样算更合理

法院怎么算出13512.37元的?给大家拆解一下:

特别提醒:很多人以为住院就能要全额赔偿,其实法院会按"参与度"打折。本案中鉴定认为医院只承担60%责任,所以最终赔偿不到1.4万元,远低于原告主张的15万元。

给患者的实用建议:

  1. 小伤别忍着:胡某最初只是脚踝旧伤,但理疗师强行扳腿导致髋关节损伤。感觉操作不适要当场拒绝,别怕"不配合治疗"。

  2. 病历要盯紧:每次检查后要求查看记录内容,发现描述不实立即提出异议。病历是日后打官司的"命根子"!

  3. 索赔要理性:没构成伤残却要1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只会支持合理部分。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评估金额,避免因诉求过高承担大部分诉讼费(本案胡某自己承担了3162元)。

  4. 证据及时存:现在手机都能录音录像,在治疗过程中感觉异常可悄悄录音(不侵犯隐私前提下),这是证明操作不当的有力证据。

记住:医疗纠纷不是"闹大就有理",而是"证据足才赢理"。遇到问题先冷静收集证据,必要时找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协助,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