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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个人不担责-宿松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宿松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26民初714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6月22日,宋某与杭州某仙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24年6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试用期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2日,宋某职位为生产部生产经理。2024年5月初,宋某与李某联系服装打版事宜,李某完成定作任务后,宋某支付了打版费,该款宋某已向公司报销。2024年6月、8月宋某再次与李某联系服装打版事宜,李某依约完成定作任务,宋某未支付打版费。此后,李某不断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宋某催款。2024年11月,宋某将李某带至杭州某仙贸易有限公司以向李某证实其一直在向公司催款,但因未找到公司负责人,对案涉打版费未予处理。2025年5月29日,李某在微信中对宋某称“公司去年6月份的时候,公司都没有倒闭,你一直拖着钱都没有给我,直到去年11月24日,下午1.30,你才告诉我公司倒闭了,你是故意合伙欺骗我”,宋某则回复“给了钱不给你,买药吃、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吗、年前还联系,他也说是年底把你们的小钱结的”、李某称“刚刚打电话,说的等你一个月的时间,就是下个月6月27号,对不?”、宋某回复称“这个时间段我会一直联系老板的,我也想尽快解决问题”。李某因一直未受偿案涉打版费,遂起诉。

另查明,宋某曾于2024年8月通过微信向公司上级核对案涉版费,并自2024年10月起不断向其公司催促支付案涉款项,如2024年10月26日通过微信与公司上级称“板房打样费你对下,我住在板房附近经常碰到,都不好意思”、11月6日称“板房和面料都是我担保,也是天天催,电话打的不停,现在那边弄好了吗”。

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李某需要自行承担25元的案件受理费。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如果对方是代表公司和你做生意,事后公司不付钱,你不能直接找个人“算账”。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李某从头到尾没证明宋某是“自己掏腰包”签合同,反而证据显示宋某只是公司员工,在帮公司干活——比如宋某的工资、打版费都走公司报销,催款时还带李某去公司现场,微信里也一直说“找老板要钱”。说白了,李某把“公司欠钱”误以为是“宋某欠钱”,告错了人。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记住这3点,省得钱没要到还白花钱

  1. 签合同前,先搞清对方身份:别光听对方说“我是XX公司员工”。要求对方出示公司盖章的授权书,或者在合同里写明“甲方:XX公司”(不是个人名字)。比如这个案子,李某如果让宋某签合同时盖上公司公章,钱就能找公司要,不至于告个人失败。
  2. 聊天记录别删,关键话要留证:微信里对方说“公司会付钱”“我帮你催老板”,这些话就是“公司责任”的铁证。像李某,微信里宋某反复提“公司倒闭”“找老板结钱”,反而证明是公司欠款。但如果你发现对方说“我私人给你垫”“算我欠你的”,那就能找个人要了。
  3. 公司跑路了,别慌着找员工:如果公司倒闭或耍赖,先查公司注册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直接起诉公司。别学李某去逼员工——员工工资都拿不到,哪有钱替公司还债?真遇到员工推脱,赶紧录音或留微信记录,证明他确实以公司名义办事,然后找劳动仲裁或报警(涉及职务行为可能涉刑)。

最后提醒:生意场上,别图方便只和“熟人”口头约。哪怕500块的小活,也要写个简单合同,写清“甲方是公司全称”,双方签字盖章。省下律师费不花,最后可能连本都保不住。记住:钱是和公司“结婚”,不是和员工“谈恋爱”——公司不还钱,别揪着员工“要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