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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不赔!事故主责方保险公司仍需全额赔付-当涂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当涂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521民初677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24年3月26日,时某驾驶苏A65V号小汽车沿围乌路行驶至石桥镇马桥“大公圩粮油”路段时,车头右侧撞上前方江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俞某乘坐),导致江某、俞某受伤及两车损坏。交警认定时某因“对路面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江某、俞某无责任。
江某受伤后多次就医:在南京鼓楼医院急诊留观21天,当涂县人民医院住院10天,后续又两次在南京鼓楼医院住院共3天。诊断为肋骨骨折、颧骨骨折、眼睑裂伤等。经司法鉴定,江某左侧下眼睑外翻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日、营养期60日、护理期60日。
肇事车辆在
中国某保险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时某垫付医疗费1023.68元。

判决结果:

  1. 中国某保险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赔偿江某100276.51元(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
  2. 保险公司返还时某垫付款1023.68元;
  3. 驳回江某其他诉讼请求(如过高主张的误工费标准)。

三、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3个关键点!

关键点1:无证驾驶≠自己担责!重点看“谁直接导致事故”
本案中,江某驾驶的是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需驾驶证),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为由要求减少赔偿。但法院明确:无证驾驶虽违法,但事故直接原因是时某“疏于观察”追尾,与江某是否持证无关。交警认定时某全责合理,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
行动指南

关键点2:70岁以上老人也能要误工费,但标准会打折
江某72岁,法院认可他“仍有劳动能力”,但认为179元/天的误工标准过高,最终按50元/天支持7500元。
行动指南

关键点3:垫付款必须留凭证,否则“白送”
时某垫付1023.68元并提交转账记录,法院直接判保险公司返还。若他没保留证据,这笔钱很可能打水漂!
行动指南

最后提醒:保险公司常以“无证驾驶”“超龄无误工”等理由拒赔,但法律保护的是事故责任归属。只要对方全责,你的合法损失(医疗、伤残、误工等)都该赔!别被忽悠放弃权利,及时保存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

注:以上解读依据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各地裁判尺度或有差异,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