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款有欠条和微信记录,法院支持追回尾款 - 玉山县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玉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23民初215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0年期间,黄某因家庭需要联系揭某定制及安装琉璃瓦,由揭某供货安装,黄某支付相应款项。揭某已完成供货及安装义务,黄某尚欠尾款6800元。2020年5月2日,揭某向黄某发送微信信息称:“共6800”,黄某一直拖延未支付。揭某不断催要,黄某于2022年5月12日微信回复称:“老板你好,我家里还是漏水的,你什么时候过去看看,这几天下雨,钱你放心我打给你的”,揭某回复:“我明天去看下”。2024年6月9日,揭某到黄某家中,黄某因干活手脏委托其妻子写了欠条一份,载明:“于2024年6月9日承诺欠揭某买瓦的钱,在2024年8月31日前还清,但前提是要把漏水的地方全部处理好。欠款金额:6800元 欠款人:黄某 身份证号:362323197409****”。揭某经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黄某在10天内支付揭某68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5年4月16日起算,按年利率3.1%计算到实际还清日),同时驳回揭某其他要求(比如按更高利率计算利息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欠款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很简单:你帮别人干活(比如安装琉璃瓦),对方欠钱不给,最后法院判他必须还。很多人以为“对方说漏水就不该付钱”,但法院不这么看!关键点就一句:有证据证明你干完活了,对方就得付钱。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该咋办,避免吃哑巴亏:

1. 证据比嘴皮子管用,微信聊天就是“铁证”

2. “前提是修好漏水”不是赖账借口,修完就要留凭证

3. 对方玩失踪?法院照样判他输

4. 利息别乱算,法院只认“从起诉那天起”

最后提醒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干了活,证据在手,大胆去要!真遇到扯皮,按上面三步走,法院大概率站你这边。
(注:本文仅针对承揽合同欠款场景,个案细节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