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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后赠与的贵重物品能要回吗-衡南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衡南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2民初285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3月3日,张某与周某经熟人介绍相亲相识,张某于双方见面当日为周某购买一部价值5399元的手机,并交付给周某使用至今,该手机费用由张某的父亲为支付。因张某工作在外地,双方经常通过微信联系,在此期间,张某多次为周某点外卖、网购商品,共计花费1093.24元。另,在张某与周某相处期间双方共同消费所产生的金额为1118.37元,上述费用由张某支付。2025年3月10日,张某向周某微信转账1000元,周某接收后于2025年5月19日退还给张某,张某予以接收。2025年3月11日,周某通过京东平台,为张某购买保温杯所花费259元。期间,周某曾为张某邮寄100个鸡蛋。2025年5月16日,张某微信询问周某:"那你对我们的事是怎么想的",周某回复告知:"我现在没什么想法。"张某继续询问周某:"是对我没想法还是不想谈了,没什么不好说的,直接说就好了。"2025年5月18日,周某微信告知张某:"鉴于我们见面接触所了解的,我们可能不合适。"后张某要求周某退还手机费用,因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退还购买手机费用及承担消费支出。

法院判决结果:周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返还5399元;驳回张某要求返还其他消费支出2974.11元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分手后哪些钱能要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恋爱时送的小额礼物不用还,但贵重物品(如手机、首饰等)若以结婚为目的,分手后可以要回! 很多人以为"送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其实法律有明确规定,关键看两点:花了多少钱+送东西时为啥送

1. 为什么5399元的手机要还,但2000多元的日常消费不用还?

2.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恋爱中送礼要理性!

小贴士:法律不是"谁穷谁有理",而是"谁有证据谁赢"。感情结束很正常,但保护好自己的钱包,才是成年人的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