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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不办房产证必须继续履行义务-永州律师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永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103民初420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0年11月16日,原告李某、高某与被告湖南某投公司签订《某某小区商铺买卖合同》一份,主要约定:1.原告购买被告位于"某某小区"八栋一层85号商铺,套内建筑面积64平方米,该商铺单价为50000元/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总价款为320万元。2.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在签订本合同时付足总房款50%(共计1600000元);签订合同后30天内,即2010年12月16日前,原告应备齐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到被告指定银行办理总房款50%(共计1600000元)的按揭贷款手续(或委托被告办理)。按揭贷款到位后全额付到被告账户。3.被告负责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告必须提供办证所需相关资料,办证所需税费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分担,应由被告缴纳的税费由被告承担,不应由被告缴纳的税费均由原告承担。4.被告保证销售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被告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被告承担全部责任。5.被告应当在商铺交付使用后365天内,为原告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合同签订后,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320万元,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原告交付了案涉房屋,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责令开发商在10天内给业主办好不动产权证,办证费用按合同约定各自承担;驳回业主其他要求;诉讼费300元由开发商多承担,业主少承担。

三、遇到开发商不办证该怎么办?记住这4点

很多人买房后最怕什么?就是钱交了、房子住了,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这个案子就是典型例子:业主2010年买商铺付清320万,2013年拿到房子,但开发商拖了十几年不办证。法院最后判开发商必须立即办证。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千万别干等,记住这4个关键点:

1. 合同约定是"护身符"
本案业主能胜诉,最关键的是合同白纸黑字写着"交房后365天内必须办证"。所以你买房时一定要看清合同第十三条(或类似条款),把"何时办证""谁承担费用"这些内容用手机拍下来保存。开发商口头承诺不算数,只有写进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2. 拖延不办证就是违约
业主付清房款后,开发商不办证就是耍赖!就像本案,业主钱交全了,开发商却当"老赖",法院直接判它继续履行合同。特别提醒:现在房产证、土地证已合并为"不动产权证",如果开发商还拿"要分开办"当借口,直接告诉他这是新政策,法院只会判办一个证。

3. 办证费用要"按合同分担"
很多业主以为"开发商不办证就得承担所有费用",这是误区!本案法院明确说:契税、登记费等该业主交的还得交,开发商只承担它该付的部分(比如营业税等)。所以起诉时别要求"所有费用由开发商出",否则这部分请求会被驳回,像本案业主就因这个多花了47元诉讼费。

4. 三步走维权最有效

最后提醒:开发商跑路、破产不是不办证的理由!本案开发商拒不到庭,法院照样缺席判决。房子是普通家庭最大资产,房产证办不下来,卖房、抵押都成问题,发现逾期超过1年就该行动。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早维权早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