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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完成工作并开具发票后对方必须付款,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会调整-利川律师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2 利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2802民初634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6月24日,深圳某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利川市某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碧桂园鄂西区域恩施利川南环大道西碧桂园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框架合同》,约定服务时间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土建过程评估单价8200元/次。深圳某甲公司对利川碧桂园清江印1标段于2020年12月12日进行了一次过程评估,利川市某乙公司在工作量确认单上盖章确认,深圳某甲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开具了82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年3月11日,双方签订《碧桂园鄂西区域利川店子坪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服务框架合同》,约定服务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评估单价6930元/标段.次。深圳某甲公司对利川碧桂园清江印1标段、2标段进行过程评估5次,利川市某乙公司盖章确认,深圳某甲公司开具了34650元的增值税发票。

2022年3月30日,双方签订《碧桂园鄂西区域利川清江印项目2022年工程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土建过程评估7500元/标段.次、交付前评估7500元/交付批.次。深圳某甲公司对利川碧桂园清江印完成过程评估3次,利川市某乙公司盖章确认,深圳某甲公司开具了7500元和15000元的增值税发票。2023年5月25日,深圳某甲公司对利川清江印全标段住宅交付前评估一次,单价7350元,将请款函及增值税发票邮寄给利川市某乙公司。

利川市某乙公司未支付上述服务费共计72700元,深圳某甲公司起诉要求支付服务费及逾期付款损失13152.55元。利川市某乙公司辩称只收到70440元发票,且违约金过高。

法院判决结果

  1. 利川市某乙公司向深圳某甲公司支付服务费72700元;
  2.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分三部分计算:50200元从2025年8月12日起按年利率3.0%计算;15000元从2024年2月19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7500元从2025年8月12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
  3. 案件受理费881元由利川市某乙公司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提示看这里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干活收不到钱"的常见纠纷。深圳某甲公司给房地产公司做了6次工程安全评估,对方签字确认了工作量,也收到了发票,却拖着不给7万多块钱。法院最后判房地产公司必须付钱,但把违约金从合同约定的"每天千分之五"(相当于年利率182.5%)大幅降到12%以内。

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4个关键点

1. 合同要写"死"付款条件

2. 发票是"钱袋子"钥匙,必须盯紧

3. 违约金别乱要,法院会"砍价"

4. 对方玩失踪?别慌,这样留证据

最后提醒:很多人以为"对方是大公司不会赖账",结果被拖几年。记住:法律只保护积极主张权利的人。服务做完15天还没收到钱?马上发书面催款(模板网上搜"服务费催告函"就能用)。真走到打官司,像本案这样证据齐全的,基本6个月内就能拿回钱——毕竟法院最烦"老赖",你证据越扎实,判得越快!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公司均用"某甲""某乙"代替,人名隐去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