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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屋办证遇阻时街道办必须履行调查程序-赤壁律师行政行为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4 赤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行政行为/不履行法定职责
案号:﹙2025﹚鄂1281行初2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杨某在赤壁市某甲的房屋原为两层合法建筑(第一层为两间门店,分属杨某和刘某;第二层为杨某住宅)。2009年左右,杨某未经审批擅自在楼上加建第三、四层,并外扩楼梯间15.51平方米。2024年4月,赤壁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化解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仅对"权属清楚无争议"的房屋,由街道办、社区调查核实并公告15天后,方可通过"一表制"办理不动产登记。杨某于2024年10月提交办证申请表,要求赤壁市某甲(社区)和赤壁市某乙(街道办)签字盖章。但社区调查发现:

法院判决
责令赤壁市某甲、赤壁市某乙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按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对杨某的申请重新调查并签署审查意见;驳回杨某关于索赔时效损失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3个关键提示
很多人以为"房子是违建就肯定办不了证",但本案核心教训是:即使房子有违建,街道办和社区也必须走完法定调查程序!否则您有权起诉。具体操作指南:

✅ 提示1:先查清政策"红线",别被"邻居不同意"卡死

✅ 提示2:收集证据要"双线并行",既证房也证人

街道办常以"存在邻里纠纷"推责,但纠纷是否存在需他们举证!您需提前准备两方面证据:

✅ 提示3:起诉要抓"程序漏洞",别死磕"能不能办证"

本案胜诉关键:杨某没要求法院直接判"给办证",而是告街道办"不调查"

一句话总结:遇到街道办以"邻居不同意"拒办房产证,先查政策是否要求"权属无争议"——若有,立即固定证据起诉,逼他们走完调查程序!别因自己房子有违建就放弃维权,程序正义才是突破口

(注:本文基于赤壁市人民法院真实案例解读,政策细节因地而异,操作前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