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未完成全部条件只能拿部分佣金-安阳律师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505民初351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4月8日,程某和余某与宿州某筑有限公司签订《居间合同》,约定宿州某筑公司委托程某、余某为其承接范县某养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工程量约四千万元,居间劳务费按完税后总工程量的2%收取(程某和余某各占1%)。居间成功需同时满足四项条件:(1)促成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2)协助办理项目手续;(3)协助进场施工;(4)协助追要预付款和进度款。
2025年3月31日,宿州某筑公司与范县某养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先建一个仓库,主体封顶后付款70%。宿州某筑公司已进场施工,建成一个仓库,另两个仓库进度到一半。但发包方未支付任何工程款,范县某养有限公司曾起诉宿州某筑公司(后撤诉)。
法院判决:宿州某筑公司向程某支付委托费2万元,驳回程某其他诉讼请求(原主张15万元佣金及违约金)。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程某帮建筑公司拉来了工程、签了合同、进了场,最后却只拿到2万元,连他要的15万元零头都不到。为什么?关键就在合同里那句"协助追要预付款和进度款"——他没做到这一条,居间合同的"成功条件"就没完全达成。
法院说得很明白:
- 程某确实促成了合同签订和进场施工(做了前3项工作),
- 但发包方一分工程款都没付,说明他没完成"追款"这个关键任务,
- 所以合同约定的"居间成功"条件不算完全满足。
但考虑到程某毕竟做了部分工作,工程又可能烂尾,法院按公平原则"酌情"给了2万元补偿。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5点,避免血汗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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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死磕"成功条件"这四个字!
很多人以为"促成签约+进场施工"就能拿钱,但本案合同明确要求"还要帮对方追回工程款"。签居间合同时,务必把"什么情况下算成功"一条条看清。重点查:- 是"全部条件满足才算成功",还是"做到某一步就付阶段性报酬"?
- 像本案"协助追款"这种模糊表述,一定要写清楚具体标准(比如"收到首笔工程款后3日内支付"),别被口头承诺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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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拿钱,别等到工程完工!
程某的教训就是:合同约定"进场3天内付10万",但他没坚持让对方签合同时就付这笔钱。结果工程款收不回来,连首付款都泡汤。正确做法:- 把佣金拆成几笔:签约后付一部分、进场后付一部分、收到首笔工程款再付一部分;
- 在合同里写死"某节点未达成,不影响已履行部分的报酬",比如"即使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进场施工后仍应支付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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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证据!留证据!留证据!
法院能给程某2万元,是因为他证明了自己促成了签约和进场(有合同、施工照片等)。但"追款"环节他没证据,余某作证说"我一直联系发包方要钱,程某没参与",直接导致这部分功劳归零。平时就要存:- 与客户的聊天记录(比如"工程已进场,请付居间费");
- 现场施工照片、视频;
- 帮对方追款的通话录音、邮件(哪怕没成功也要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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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作,必须签内部协议!
本案程某和余某各占1%,但没约定好"钱怎么分"。余某当庭说:"签合同时说苗总拿5万,剩下5万我俩各2.5万",程某却不知情。结果被告以此为由要求追加余某当原告,差点让案子黄了。多人做居间:- 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写清每人份额、收款账户;
- 约定"任何一人可单独主张权利",避免像本案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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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居间人怎么办?
本案发包方起诉建筑公司后又撤诉,但工程款始终没付。如果你的客户遇到类似情况:- 立刻行动! 别等工程全烂尾。合同约定"协助追款",就主动帮客户整理证据(比如工程量清单、付款凭证),一起发催款函;
- 及时止损: 如果发包方明显没钱(如已被起诉),马上和建筑公司签补充协议,把未付佣金转为借款(写"欠条"),否则像程某一样,工程停了再要钱就难了。
最后划重点: 居间合同不是"促成签约就稳了",必须按合同写的每一步都做到位。签之前多问一句:"如果工程款收不回来,我还拿得到钱吗?"——把答案白纸黑字写进合同,才能保住你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