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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部分无效-金寨县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金寨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524民初52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
陈某与徐某于2021年1月20日登记结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徐某与经某通过抖音相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5月16日,徐某通过微信号向经某微信号转账45600元。后经某创建一个微信小号(绑定其银行卡),该小号一直由徐某使用至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16日,陈某、徐某和经某三人签订协议,约定“经某将奇瑞瑞虎8车辆过户给徐某后,经某和徐某的一切经济问题都完结”。同日,徐某向经某转账10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徐某向经某转账10064.09元的行为无效,判决经某需返还陈某10064.09元;驳回陈某其他诉讼请求(如返还7万多元的主张)。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核心教训:婚内财产不是“我的钱我做主”,赠与第三者可能“人财两空”

很多人以为“夫妻是我的私事,钱怎么花别人管不着”,但法律可不是这么想的!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徐某偷偷把夫妻共同存款转给经某,以为能瞒天过海,结果法院判经某必须退钱。为什么只退1万出头?关键就三点:

1. 婚内赠与第三者,90%可能被认定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就像两口子合买的西瓜——谁也不能自己切一半送人!徐某转给经某的35600元,法院直接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必须退钱。但要注意:必须证明是“婚内擅自转款”。像本案中,原告陈某提供了结婚证、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才坐实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发现配偶给第三者转账,马上做三件事

2. “签了协议”不等于万事大吉,关键看协议内容
经某以为2025年5月16日签的协议能“一了百了”,但法院只认协议里关于车辆过户的部分。协议写的是“车辆过户完,经济问题完结”,可徐某之前转的3万多和微信小号里的钱,根本没提!结果经某照样要退钱。普通人要注意

3. 微信小号、现金转账最容易“说不清”
本案最麻烦的是那个微信小号:经某的银行卡绑定小号,但徐某一直在用。法院查了消费记录,扣掉徐某实际花掉的2499元,才让经某退剩余的钱。普通人常犯的错

最后提醒

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律给婚姻的“安全锁”,第三者想撬开?法院的大锤等着呢!但你自己得先保管好钥匙——结婚证、转账记录、协议文本,少一样都可能打不赢官司。

注:以上解读基于金寨县人民法院真实判例,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婚姻家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