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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对方拖欠款项可依法追讨-霍邱律师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霍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522民初1121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吕某原有位于霍邱县某镇某小学内"房改房"一套,面积为83.56平方米。被告因兴建教学综合楼需要,于2017年3月17日与原告签订了《关于拆迁吕某房改房的协议》,协议载明原告同意拆除房屋,被拆除的"房改房"结构及附属物见某出具的房屋及附属物征收登记表,同时约定了在双方未达成最终货币补偿协议前某小学需支付原告相应房屋租金,协议签订后被告拆除了原告所有的校内房屋及附属物等。上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登记表有被告盖章认可,各项补偿金额合计69548.5元,同时霍邱县某镇某学校出具的长教(2025)12号文件《关于吕某房改房拆迁补偿情况的说明》认可按时拆迁的可以享受拆迁款上浮20%奖励,此部分金额为13909.7元。因双方始终未达成最终货币补偿协议,被告持续支付吕某租金至2022年并支付了2023年部分租金,合计金额48038.32元,尚欠2023年租金2093元、2024年租金8021元、2025年截止到8月11日的5个月租金3342.08元。以上合计金额96914.28元。

法院判决:霍邱县某镇某小学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吕某拆迁补偿金69548.5元、上浮奖励13909.7元及房屋租金13456.8元,总计96914.28元,同时明确2025年8月12日起无需再支付租金。

三、遇到类似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就像"签了字却拿不到钱"的常见难题。吕某的房屋被学校拆除后,双方明明签了补偿协议,约好给钱又给租金,可学校拖了七八年才付部分款项。最后法院直接判学校全额支付,关键原因就三点:

第一,协议就是"金钟罩"。很多人以为"对方是单位不会赖账",结果等来等去钱没影。本案中,吕某保存了《拆迁协议》和学校盖章的补偿登记表,连"按时拆迁奖20%"这种细节都有红头文件确认。记住:所有口头承诺必须写进协议,补偿标准要盖公章。就像买菜要收据,拆迁补偿更要白纸黑字!

第二,欠钱要"算清账本"。吕某没笼统说"欠我钱",而是精确到"2023年欠2093元、2024年欠8021元",连2025年5个月的租金都按天计算。现实中很多人只说"欠我好几万",法官根本没法判。教你一招:自己做个Excel表格,列明每笔应付款时间、金额、已付多少,附上转账记录或收条,这样对方想抵赖都难。

第三,拖得越久越被动。本案从2017年拆房拖到2025年才起诉,差点过了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一般3年)。特别提醒:如果对方说"等等再给",一定要每年要一次书面确认(比如微信留言"去年欠的租金啥时付?"),这能重新计算时效。千万别像有些街坊,等十几年后再要钱,法院直接说"过期作废"!

最后划重点
1️⃣ 拆迁时死守"三件套"——正式协议+补偿明细表+公章文件
2️⃣ 每笔付款留证据,现金也要打收条写明用途
3️⃣ 拖款超3个月就发书面催告,莫等"年底统一解决"
4️⃣ 实在拿不到钱,赶紧找专业律师查诉讼时效(别信"打官司费钱"的鬼话,本案诉讼费才1112元,对方全买单!)

记住:拆迁补偿不是"求来的钱",而是法律保障的权益。 本案学校当庭认账却仍被起诉,恰恰说明——白纸黑字的协议,比对方口头承诺可靠一百倍!下次遇到拆迁,先问清"补偿标准写不写进协议",别等房子拆了才拍大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