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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虽在保险期后才起诉,保险公司仍需理赔-临泉律师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临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1民初1370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临泉某医院(以下简称"某医院")与某有限公司临泉支公司(以下简称"某临泉支公司")签订《2022年度医疗责任保险合作协议》,约定保险期限为2022年7月7日零时起至2023年7月6日24时止。协议规定:某医院医务人员在保险期间内因过失造成患者伤害,医院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理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0元或10%(以高者为准);发生医疗纠纷需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023年1月9日,患者张某在某医院治疗时因医院过失发生医疗事故。经鉴定,某医院术中减压欠充分、止血带使用不规范等过失与张某损害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原因力为轻微(责任比例15%)。张某右前臂腕关节以上缺失,构成六级伤残。2023年10月10日,张某向法院起诉,2023年12月29日法院判决某医院赔偿张某100395.31元(实际总赔偿金额为152613.36元,其中52218.05元已抵扣)。该判决已生效并履行完毕。

某医院向某临泉支公司申请理赔时遭拒,理由包括:1.索赔时间超过保险期间;2.未在48小时内报案;3.部分费用不属于保险范围。某医院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保险金152613.36元。

法院判决:某临泉支公司需赔偿某医院137352.02元(即152613.36元扣除10%免赔率),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关键点1:保险事故认定看"事故发生时间",不是"打官司时间"
很多医院以为"只要在保险到期前打完官司就能理赔",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医疗事故发生在2023年1月9日(保险期内),但患者10月才起诉,保险公司以此拒赔。法院明确指出:医疗纠纷处理周期长是客观事实,保险公司不能要求"必须在保险期内打完官司"。记住:看保险是否有效,关键看医疗过失行为是否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不是患者何时起诉。

关键点2:"48小时报案"条款可能无效,但别真拖着不报!
本案保险公司强调"必须48小时内报案",但法院认为:该条款与《保险法》冲突——法律只要求"及时通知",且仅对"因未通知导致损失难以确定的部分"可拒赔。本案中,事故原因、损失都很清楚,所以48小时条款被认定无效。
实操建议:

关键点3:这些钱保险公司必须赔!
保险公司常以"医疗费是治原病""精神抚慰金要分责"等理由少赔,但本案法院说清了:

  1. 医疗费52218元要赔:即使判决书显示患者需"偿还"这笔钱,但它本质是医院应承担的赔偿,属于保险范围。
  2. 精神抚慰金1万元要全额赔:虽然医院对患者只承担15%责任,但保险合同是医院与保险公司的约定,精神抚慰金不用按比例扣减。
    重要提醒: 收到患者索赔后,医院应立即整理:
    • 医疗费明细(区分原发病和过失导致的额外费用)
    • 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
    • 实际支付凭证(银行回单等)

最后给医院的3条救命锦囊

  1. 买保险时盯紧"责任起止时间"
    不要只看合同写的"保险期间",必须确认条款是否包含"追溯期"(即保险到期后新发生的索赔是否覆盖)。本案医院因条款不合理胜诉,但如果是规范的"期内索赔制"保险,到期后新发生的纠纷确实不赔!

  2. 发生事故后这样做
    ✅ 3天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留存证据)
    ✅ 配合做医疗损害鉴定(这是理赔关键!)
    ❌ 别私下和患者签协议(可能影响保险理赔)

  3. 理赔被拒别慌,重点查这3点

    • 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内?
    • 拒赔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本案"48小时条款"就被认定无效)
    • 保险公司是否提前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没重点提示的条款可能无效)

一句话总结:医疗过失发生在保险期内,即使患者事后才起诉,保险公司也得赔!但医院必须保存好事故证据,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重点核对免赔条款是否合法。遇到拒赔时,别被保险公司唬住——像本案这样不合理限制医院权利的条款,法院会直接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