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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欠款凭证追讨货款-遂川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遂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7民初362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南昌市青云谱区某是卖水果的个体户。2025年5月20日、5月28日、5月30日,刘某甲三次到店里批发水果,总共欠了31538元货款。2025年6月17日,水果店合伙人许某乙通过微信把欠款明细发给刘某甲,刘某甲回复:“兄弟,不好意思,这几天在外面差,回去就给你做了这个账”,还说“OK”“我打了电话给财务,等下财务会转”。7月4日,许某乙再发微信问货款进度,刘某甲只回“等通知”。9月4日,许某乙又问:“刘某甲,现在也没动静了,我的货款还有希望不”,刘某甲回:“目前还在搞,许总。”但之后一分钱都没付,水果店就告到法院了。

法院判决:刘某甲十天内付清31538元货款,并从2025年7月4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比如现在年利率约5%),直到还完为止。案件受理费297元也由刘某甲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微信催款别嫌烦,留好记录能救命!
这个案子最关键是: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讨债铁证”!很多人做生意遇到客户欠钱,一说“打官司”就头疼:“没合同、没签字,法院能认吗?” 其实,只要微信里对方亲口认账,法院照样判你还钱!就像本案,刘某甲在微信里说“回去就给你做了这个账”“OK”,等于自己举手承认欠钱,法院直接认账。

给大家划3个重点,下次遇到欠款别慌:

  1. 催款必须留“电子痕迹”
    别只打电话口头催!像水果店一样,用微信/短信发明确信息:“5月20日、28日、30日三批水果共欠31538元(附清单),请确认”。等对方回个“OK”“知道了”就行。关键点:对方一旦回复,等于自认欠款,就算后来耍赖,法院也能从微信后台调记录查真伪。

  2. 利息从第一次正式催款日算起
    本案利息从7月4日开始算,因为这天原告发微信问“货款进度怎样”,对方回“等通知”——法院认定这是正式催款起点。提醒大家:发现拖欠后,立刻发一条明确催款信息(比如“请X月X日前付清XX元”),后续利息就能多拿。按现在利率,欠1万块拖1年能多要500多元!

  3. 对方躲着不出庭?反而对你有利!
    刘某甲连法院传票都不理,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千万别以为躲着就能赖账:被告不到庭=自动放弃辩解权,法院会直接采信你的证据。所以发现对方拖延,早点起诉,拖得越久对方转移财产风险越大。

最后提醒

做生意难免遇到“老赖”,但记住:你随手发的微信,可能就是法院帮你追回血汗钱的“尚方宝剑”!下次催款时,多花30秒发条文字信息,关键时刻能省心又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