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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字就要负责:农资欠款纠纷中签收人不能以 只是帮别人收货 为由逃避付款责任-吉水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吉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2民初236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吉水县某某农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化肥、中低毒农药、小包装作物种子、农业机械、农具、农膜批发、零售等。刘某平系原告某某农资公司的职员。2023年5月21日,被告范某新在吉水县黄桥中利农资经营部购买农资欠账21210元。2023年6月10日,被告范某新在吉水县黄桥中利农资经营部购买农资欠账27170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至今分文未付。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范某新必须向原告支付全部欠款4838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4.5%支付利息直到还清为止;同时被告还要承担1009元的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保函费的请求。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签了字就得认账!在农资买卖中,亲自在销货单上签名确认的人,不能仅以"我只是帮老板收货"为借口拒绝付款,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真是替别人办事。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在日常买卖中都有类似经历:帮老板或亲戚收个货、签个字,结果后来要钱时却说自己不是真正的买家。范某新就是这么辩解的,他说:"我就是给刘某水打工的,农资都是刘某水用的,钱该刘某水付。"但法院为什么不买账呢?关键就两点:

第一,销货单上你签了名,法律就认为你是欠钱的人。
范某新两次在销货单上亲笔签名,确认了买什么、买多少、多少钱。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收银小票上签了名,就不能说"钱该超市老板付"一样。法院明确说了:签收人通常就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除非你能拿出铁证证明自己只是个"传话筒",否则签了字就得认账。

第二,光嘴上说"我是帮别人"没用,得有证据!
范某新一直说"我是给刘某水打工的",但拿不出劳动合同、工资条、授权委托书这些实实在在的证据。他提交的耕地承包合同、卖稻谷记录等,只能证明刘某水在种地,却不能证明自己和刘某水的关系。就像你说"我替老板签字",但拿不出老板给你的授权书,法院当然不会相信。法院说得明白:"谁主张,谁举证" ——你说自己不是真正的买家,就得你自己拿出证据来!

给老百姓的实用建议:

  1. 帮别人收货签字前,先问清楚三件事:

    • 真正的买家是谁?(最好让买家本人签字)
    • 有没有书面授权你代收?(比如老板写的"委托书")
    • 万一不给钱,谁来担责?(口头说的不靠谱,一定要白纸黑字)
  2. 卖农资的老板要注意:

    • 销货单抬头尽量用注册公司名称(别用"某某经营部"这种没登记的名字)
    • 让真正付钱的人签字,如果代签必须注明"代某某收"
    • 保留微信聊天、录音等证据,证明对方承认欠款
  3. 万一遇到赖账别慌:

    • 作为卖家:赶紧收集销货单、催款记录、对方承认欠款的聊天记录,超过3年可能就难要回来了!
    • 作为代签人:立即找老板补授权证明,或让老板直接和卖家签还款协议,别等被告上法庭才喊冤。

特别提醒: 农资买卖中常见"老板让员工收货"的情况,但员工以为"签个字不担责"是大错特错!这个案子判得明白:没有证据证明是代收,签字就等于你欠钱。2023年以后的欠款,利息能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算,拖得越久代价越大!

记住这个教训:签字是大事,莫当"老好人"!要是真帮别人收货,务必让真正买家签个字,或者让对方写个"授权你代收"的纸条,手机拍个照也比啥都没有强。遇到纠纷别拖,保留好证据及时找专业律师,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