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材料要认准交易对象否则政府项目也难要回欠款-永顺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3127民初32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7月7日,某庚公司作为小溪自然保护区棚户改造项目工程的发包人与承包人永顺县某甲公司签署《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工程内容为小溪自然保护区棚户区拱自春等84户棚户区改造工程、小溪自然保护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地下管网);合同价12449638.45元。某庚公司与永顺县某甲公司签署《永顺县小型项目施工合同》,签约工程内容为永顺县小溪自然棚户区改造项目绿园某整修项目,工程造价48万元,工期2018年9月7日至2019年3月7日。某庚公司与永顺县某甲公司签署《永顺县小型项目施工合同》,签约工程内容为永顺县小溪自然棚户区改造项目卫生院整修项目,工程造价40万元,工期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7月7日。
2018年10月26日,某庚公司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永顺县某乙公司签署《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工程内容为永顺县小溪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风雨桥整修、新建风雨桥、寨门、政府停车场,合同价为170万元。
永顺县某甲公司、永顺县某乙公司承包上述项目后将项目交由被告鲁某乙具体施工。2023年4月3日,永顺县某局与某联系永顺县某甲公司、永顺县某乙公司、湖南省永顺某有限责任公司与马某、孙某、杨某、汪某甲、丁某、鲁某甲、谢某等人就小溪棚户区改造项目欠付材料款相关事宜在永顺县某局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如下:"通过现场核实(几方作证),汪某甲:5万元(材料、砂)。丁某:320075元(原380075元,已付6万。水泥:251035元,砂:69040元)。鲁某甲:19300元(材料)。展笔加油站:32388元(棚改,孙某认可),60299元(棚改、毛坪坪场、水毁,谢某分不清去处需查报账资料),已付5万元(余42687元)。兰某:7万元加油(棚改孙某未经手)。谢某:从鲁某己手中承包毛坪坪场、政府整修,共计28万元(已付10万元),欠18万元(其中,展笔加油站60299元油钱中有部分用于场坪建设)",会议记录落款处有杨某、汪某甲、丁某、谢某、孙某、鲁某甲签名。
庭审中,被告鲁某乙认可其与永顺县某甲公司、永顺县某乙公司存在转包关系,鲁某乙是案涉项目实际施工人,案外人孙某、汪某乙是其项目管理人,就案涉工程永顺县某甲公司、永顺县某乙公司均已向其结清工程款并支付完毕;被告永顺县某甲公司、永顺县某乙公司认可案涉项目转包给鲁某乙,工程款已向鲁某乙结清;原告鲁某甲自认就案涉材料供销未签署书面的购销合同,系由鲁某乙及其项目管理人孙某向其联系购销事宜。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鲁某乙要在10天内付给鲁某甲19300元材料钱;至于鲁某甲要求永顺县某局、永顺县某甲公司、永顺县某乙公司、湖南省永顺某有限责任公司一起付钱的要求,法院全部驳回了。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暴露了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很多人以为"政府项目""大公司工程"就一定能拿到钱,结果材料送出去了,钱却要不回来。法院的判决说透了一个关键点:买卖合同只约束直接交易的双方,不能因为项目是政府的就去找政府要钱。
鲁某甲吃亏就吃亏在:他给工地送了电力材料,但只和包工头鲁某乙口头约定,没和任何公司签合同。虽然2023年开了协调会确认欠款,但政府开协调会只是帮忙调解,不是政府要替包工头还钱。就像你借给朋友钱,找居委会调解,居委会说"确实欠钱",但居委会不会替你朋友还钱一样。
如果您也做材料供应或小工程,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记住这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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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签合同,哪怕只有一页纸
不要觉得"都是熟人""先送货后补合同"。合同上要写清楚:谁向谁买什么、多少钱、什么时候付。像这个案子,如果鲁某甲让鲁某乙盖个公司章(比如鲁某乙代表某甲公司采购),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
送货单要"三有":有签名、有日期、有明细
每次送货让对方现场负责人签字,注明"用于XX项目"。像案子中的孙某签了会议记录,但没签收货单,导致鲁某甲只能靠协调会记录证明,证据效力大打折扣。 -
别被"政府项目"四个字忽悠
政府是发包方,但不等于要付你钱。要看你实际和谁交易:如果是和包工头交易,就只能找包工头;如果是和总包公司签的合同,才能找总包公司。这个案子里,鲁某乙自己都说"钱我来付",说明他就是实际交易人。 -
协调会≠付款承诺
很多人以为政府部门开了协调会、写了会议纪要就等于政府认账了,这是大错特错!会议纪要是帮忙核实情况,不是政府要当"冤大头"。鲁某甲上访两年才起诉,反而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虽然这个案子没提时效问题)。 -
钱没到账前,别信"马上付"
包工头常说"等甲方打款就给你",但这个案子中总包公司早把钱全付给鲁某乙了,鲁某乙自己没付材料钱。您应该:- 每送10万元货就要求结5万
- 要求对方提供付款计划并签字
- 发现拖欠立即停止供货
最后提醒:这个案子最可惜的是,如果鲁某甲在2019年项目完工时就催款,而不是等到2023年协调会,可能更容易要到钱。现在虽然赢了官司,但万一鲁某乙没钱,19300元还是拿不回来。做生意,合同是护身符,送货单是保命符,别等到要不回钱才后悔没留证据。遇到欠款,建议尽早找专业律师介入,别盲目上访或找错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