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邻居在紧邻墙装防盗窗未影响通风采光不构成侵权-新化律师相邻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新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案号:(2025)湘1322民初242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刘某和周某及被告刘某乙和贺某均系新化县枫林街道上田社区居民,两原告系夫妻,两被告系夫妻,原告刘某与被告刘某乙系亲兄弟。两原告长期在外地居住,案涉旧房已有十多年未居住管业,房屋已破落并部分坍塌,至庭审时仍未申请改建。

1998年4月16日,刘某乙与刘某签订《刘某乙计划建房转让墙垛协议》,约定刘某乙新房建在刘某左边,墙垛可紧靠刘某墙垛等事项。2024年,被告刘某乙、贺某翻新旧房,新建房屋位于原告旧房左侧,两家房屋左墙紧邻。被告在紧邻原告旧房的右墙上开了两扇窗户(二楼加装防盗窗),并在一楼开了一扇侧门,同时在原告宅基地和对面空坪堆放了部分建筑材料。

2025年1月21日,原告刘某认为防盗窗影响其未来建房,要求被告拆除遭拒后,手持铁锤打烂被告家门窗。在民警要求配合调查时,刘某抗拒执法致伤辅警,周某阻碍民警带离刘某。新化县公安局对刘某行政拘留十日、周某行政拘留五日。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刘某和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1. 被告防盗窗高于原告旧房屋顶,而原告旧房长期无人居住已部分坍塌,且未申请改建,防盗窗未造成实际影响;
  2. 被告已搬离堆放在原告宅基地的建筑材料;
  3. 原告被拘留系自身暴力抗法导致,赔偿主张无法律依据。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核心观点:邻居在自家墙上装防盗窗,只要没实际影响你家的通风、采光或未来建房,一般不构成侵权!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两兄弟因一扇防盗窗对簿公堂,最后原告反而因打砸邻居房屋被拘留。作为天天处理邻里纠纷的律师,我总结了几条"保命建议",帮你避免踩坑:

第一步:先看"有没有实际影响"

第二步:翻旧账要看清协议

第三步:有矛盾绝不"自己动手"!

⚠️ 特别提醒:这些情况可起诉

虽然本案原告败诉,但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仍有胜诉机会

  1. 已获批建新房:比如你拿到建房许可证,设计图显示防盗窗会挡住你家主卧采光;
  2. 协议有明确禁令:如协议写明"右侧墙面不得安装任何凸出物";
  3. 造成实际损害:能提供气象局证明"日照减少X小时",或医院证明"因采光不足引发抑郁"。

最后说句掏心话
邻居打架没有赢家!我见过太多案子——赢了官司却输了亲情,老死不相往来。遇到问题先坐下来喝杯茶,实在谈不拢就走法律程序,但千万别抄家伙上! 牢饭不好吃,拘留记录还会影响子女考公。和谐邻里,才是真本事!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案情源自真实判决,细节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