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合同欠款怎么算利息?结算日就是付款最后期限-嘉禾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嘉禾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024民初136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王某甲、王某乙系夫妻关系,二人在某处从事铝制品铸造。2020年至2024年期间,原告彭某与二被告建立铝制品买卖合同关系。2022年11月26日,原告与被告王某甲结算,确认二被告下欠原告货款合计142687元;2025年5月16日,原告与被告王某甲结算,确认2022年11月26日至2024年2月6日二被告下欠原告货款合计39868元。后,原告向二被告催讨无果,遂诉至本院。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二被告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支付两笔货款及相应利息。第一笔142687元,从2022年11月26日起按年利率5.475%计算利息;第二笔39868元,从2025年5月16日起按年利率4.65%计算利息,直到全部还清为止。至于原告要求的其他费用,法院没有支持。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这个案子给我们普通人一个非常实用的法律知识: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付款时间,那么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日期就是付款的最后期限!

很多人在做生意时只顾着谈价格、送货,却忽略了付款时间的约定。结果对方拖着不给钱,自己还不知道该怎么主张利息。本案中,彭某之所以能成功要回货款和利息,关键在于两点:

第一,及时结算并签字确认。 彭某和王某甲在2022年11月和2025年5月分别进行了两次结算,而且都有王某甲签字确认。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没有这个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光靠口头说"他欠我钱",法院很难支持。

第二,懂得计算合法利息。 很多人以为欠钱只能要本金,其实法律规定可以要利息。但利息怎么算?不是随便要的!法院明确指出:可以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来计算。2022年LPR是3.65%,所以利息是5.475%;2025年LPR是3.1%,所以利息是4.65%。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请求,法院不会支持。

给您的实用建议:

  1. 每次送货都要留证据:不管是纸质单据还是微信记录,都要保存好。本案中彭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都成了关键证据。

  2. 定期结算很重要:不要等到欠款很多才想起来要钱。像本案中那样,每年或每季度结算一次,让对方签字确认,这样既清晰又合法。

  3. 催款要留痕迹:打电话催款不如发微信或短信,这样有记录可查。本案中彭某多次催讨但没说怎么催的,如果有书面证据会更稳妥。

  4. 夫妻做生意要分清责任:本案中王某甲和王某乙是夫妻,一起经营,所以法院判两人共同还债。如果是夫妻一方做生意,另一方不知情,可能就不需要共同承担。

  5. 别怕打官司:本案中被告拒不到庭,结果反而对原告更有利。很多欠钱的人以为躲着就能不还钱,其实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而且诉讼费、公告费都由欠钱方承担。

记住:做生意不怕对方暂时没钱,就怕证据不足。只要您把交易过程记录清楚,定期结算确认,就算对方拖着不给,您也有十足把握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货款和合理利息。下次签合同时,不妨多写一句"付款时间为双方结算确认之日",这样您的权益就有双重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