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后在店内聚餐摔伤,老板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湘潭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3民终193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某铁板烧店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彭某,经营餐饮服务,该店已于2024年8月22日注销。2024年4月,罗某辉开始在彭某经营的某铁板烧店从事制作铁板烧工作,工作时间一般从下午四点开始,结束时间在12点到半夜2点之间。2024年6月3日凌晨1点半,某铁板烧店结束当天营业后,罗某辉在店内和同事聚餐(为庆祝杨某生日),在换鞋过程中摔倒受伤。罗某辉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8天,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等,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240日,护理120日,营养120日。罗某辉自认彭某为其垫付了10,000元医疗费和部分护理费。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聚餐时彭某也在场,罗某辉在聚餐时有饮酒。
法院判决彭某赔偿罗某辉各项损失共计92,148.49元(已扣除前期垫付费用),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为什么聚餐摔伤老板也要赔钱?
很多人以为"下班了就和老板没关系",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工作结束后的合理收尾活动,仍可能被认定为工作状态的延续。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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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不是"纯私人活动"
虽然店里已打烊,但员工在工作场所(店内)聚餐,且是经营者彭某同意的(杨某生日聚餐经彭某允许),彭某本人也在场。这就像饭店关门后服务员收拾完卫生才下班一样,属于行业常见情况,法院视为"工作的合理延续"。 -
老板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彭某作为老板,明知员工在店内饮酒(可能影响平衡能力),却没提醒或制止,也没检查地面是否湿滑(罗某辉因地面湿滑摔倒)。就像你请朋友到家里吃饭,客人滑倒了你得负责一样,老板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负有责任。 -
员工自己也有责任
法院没让老板全赔,只让赔60%,因为罗某辉作为成年人:- 明知饮酒后换鞋容易摔倒却没注意
- 有腰椎疾病还大量饮酒
所以自己要承担40%责任。
遇到类似情况,普通人该怎么做?
✅ 如果你是员工(工作后在单位场所受伤):
- 立即保存证据:拍现场照片(地面是否湿滑、有无警示标志)、保存聚餐时的聊天记录(证明是单位组织或默许的)、要同事作证。
- 别轻易签"免责声明":如果老板让你写"自愿聚餐,受伤自负",这种协议通常无效,别被忽悠。
- 先走工伤认定:像本案罗某辉先申请了劳动关系确认(因店铺已注销没成功),如果单位没注销,优先走工伤流程(赔偿更多)。
❌ 如果你是老板(员工工作后在店内受伤):
- 别以为"打烊就完事":员工在店内收拾、开会、聚餐时,你仍是场所管理者,要检查地面是否干燥、照明是否充足。
- 聚餐时要管住酒:明确告知"饮酒出事自负"没用!真要聚餐,最好安排在下班后离开工作场所(比如去外面餐厅),或者指定不喝酒的负责人维持秩序。
- 个体户注销≠免责:本案店铺已注销,但法院仍判经营者彭某个人赔钱(个体户债务由个人承担)。
关键提醒:
法律不保护"马大哈"——员工喝酒摔倒不能全怪老板,老板允许员工在湿滑地面聚餐也不能装没看见。工作场所的安全责任,从开门营业到彻底清场结束。下次聚餐前,记得先拖干地板、提醒别喝多,这才是真为员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