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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合同约定 签约即视为完成任务 有效,委托人必须支付报酬-长沙岳麓律师中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长沙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1民终1254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3月19日,林某(乙方)与湖南某甲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居间合同》,合同主要约定:林某负责湖南某医院项目做前期某某品牌PVC地板产品引导、推荐、相关人员公关工作,放弃以自身公司名义参与招投标,且在招投标过程中协助某甲公司投标,并最终协助某甲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PVC地板供货及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即视为林某完成居间委托任务;居间报酬按合同签订面积乘以5元每平米计算(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面积为准);居间报酬支付为某甲公司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20000元,收到预付款支付50000元,收到合同总金额70%后一次性付清。

之后,某甲公司与湖南某医院有限公司签订了PVC地板供货及施工合同,项目于2019年7月11日开工,2020年4月15日竣工。2019年12月31日,某甲公司向林某支付居间报酬80000元。2021年1月21日,某甲公司与湖南某医院有限公司完成结算,实际结算面积为40076.3平方米。林某多次向某甲公司催要剩余居间报酬,某甲公司仅以"钱还没到账"为由推脱。经计算,某甲公司应支付居间报酬200381.5元,已支付80000元,尚欠120381.5元。

一审法院判决某甲公司向林某支付剩余居间报酬120381.5元及逾期利息(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3.65%计算)。某甲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实务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如果你和别人签了中介合同,并明确写了"对方和客户签了合同就算你完成任务",那么只要对方真的和客户签了合同,你就应该拿到约定的中介费,哪怕对方事后说"你根本没干活"。

为什么这么说呢?来看几个关键点:

第一,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了就有效
很多老百姓以为中介必须"全程跟单、鞍前马后"才算完成任务。但这个案子里,法院明确指出:双方在合同中白纸黑字约定"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完成居间任务",这是双方自愿签的,不违法,就应当遵守。就像你去买房签了"定金协议",只要签了字就得认账一样。某甲公司上诉说"林某没实际帮忙",但法院认为:既然合同里写了"签约就算完成",就不能事后反悔。

第二,付过钱就等于默认认可
某甲公司曾主动付给林某8万元,后来林某催款时,公司老板也只说"医院还没付款",从来没说过"你不该拿钱"。这就相当于你借给朋友1000元,他收了钱还说"下月还你",结果半年后突然说"其实我没借你钱",法院肯定不认这种说法。付钱行为本身就是对中介服务的认可。

第三,前期工作也算贡献
林某在签合同前就建好了样板间,还放弃了自己投标的机会,帮某甲公司拿到了厂家授权。这些看似"没在合同里写明"的工作,实际上为某甲公司中标创造了条件。就像你介绍朋友做买卖,虽然没全程跟着谈,但前期牵线搭桥的功劳不能抹杀。

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1. 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清楚"什么情况算完成任务"
    不要只写"帮忙促成交易",要像本案一样明确:"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即视为乙方完成委托"。避免用"尽力协助"等模糊表述,否则容易扯皮。

  2.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前期工作证据
    林某能赢的关键是:有微信催款记录、有厂家授权书、有结算单。建议平时用微信沟通工作时别删记录;请厂家开授权书要盖章;项目验收后要对方签字确认。这些不用多专业,手机拍照存档就行。

  3. 对方付第一笔钱后更要留好凭证
    本案中某甲公司付了8万反而成了"自认中介有效"的证据。收到首付款一定要让对方写收据,或在微信里明确说"这是按合同第X条支付的居间费"。

  4. 被拖欠时先发正式催款通知
    林某2021年就开始催款,2022年底还发了律师函。普通人遇到拖欠,可以先用微信/短信正式催一次(例:"根据XX合同,贵司应于X月X日前支付XX元,请于3日内确认"),保留记录;超过3个月没付,直接去法院立案,别等对方"有钱了再给"。

  5. 警惕"结果导向"条款的陷阱
    本案对中介方有利,但反过来想:如果你是委托方(如某甲公司),签合同时就要注意——如果写"签约就算完成",哪怕中介人最后啥也没干,只要对方签了合同你就得付钱!所以委托方最好改成"中介人实际促成签约且完成XX工作后支付"。

最后提醒:中介行业常有"口头约定""酒桌上说好"的情况,但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只认书面合同。哪怕只是朋友间帮忙,也建议用微信写清楚关键条款(如"事成后给2万元中介费"),这比签正式合同简单,但关键时刻能救命。记住:签了字的约定,法律一定管;没留痕的承诺,法院很难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