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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玩耍受伤责任如何划分-恩施律师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0 恩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5)鄂2801民初754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9月16日,陈某与罗某在恩施市某镇某小区内玩耍。罗某先蒙住陈某眼睛,陈某抓伤了罗某后颈。随后,罗某趁陈某蹲在地上玩手机时从后面按住陈某脖子,导致陈某摔倒在地,左臂受伤。陈某被送往恩施市某卫生院及恩施某中心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肱骨远端骨折,共花费医疗费1976.88元。罗某的母亲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500元。2024年11月13日,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陈某的父亲向派出所报警,但未达成一致。2025年4月25日,经恩施施南鉴定中心鉴定,陈某伤后需要90天护理期和90天营养期。

法院最终判决:罗某的监护人承担60%赔偿责任,陈某自行承担40%责任。确认陈某总损失19268.88元(含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鉴定费),扣除已付500元后,罗某的监护人还需支付11061元。法院未支持陈某主张的5000元精神抚慰金。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孩子玩耍受伤不是"谁伤人谁全责",过错比例决定赔偿金额。这个案例清楚表明:法院会根据双方行为判断责任大小,而非简单归咎于直接造成伤害的一方。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请记住以下几点:

1. 别慌,先保存"证据包"
孩子受伤后,立刻收集三样东西:

2. 报警不是"小事化大",而是"大事化小"
很多家长觉得孩子打闹是小事,不愿报警。但本案提醒我们:

3. 鉴定要"正规",别信"熟人介绍"
陈某做护理期鉴定获赔12412元,但要注意:

4. 家长要懂"责任分担"潜规则
法院为啥判罗某只赔60%?因为:

最后提醒:孩子玩耍时,家长请放下手机盯紧点!本案若当时有大人在场制止,完全可避免骨折。万一发生意外,记住"证据+报警+正规鉴定"三步走,既不用忍气吞声,也别漫天要价。安全无小事,守护孩子健康,从家长的责任心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