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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合同如何认定?-广水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1 广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381民初28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7月25日,广水市某村村委会作为甲方与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产业扶贫到户到人委托书》,其中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实施产业扶贫,帮扶85户贫困户;甲方一次性注入11万元作为乙方种植基地股金;2020年乙方支付9000元用于贫困户奖补;脱贫任务完成后,从2021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年8月1日前支付9000元到村集体,2025年8月1日退还11万元本金。2020年8月7日,广水市某村村委会通过财政专户向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支付股金11万元。

2020年9月1日,广水市某村村委会(甲方)与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参股保本分红协议书》,其中约定:甲方以30万元入股乙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必须履行"保本+分红"义务,五年到期后结清股本金和红利;甲方按固定资金比例8%分红,即每年分红2.4万元,于每年9月1日前支付;2025年9月1日前退还30万元本金;若乙方经营困难或不按时支付分红,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两被告均在协议上签字。协议签订后,广水市某村村委会通过第三人向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支付股金30万元。

2020年9月26日,经广水市某村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决定将起初投入给第三人广水市某合作社的扶贫产业资金50万元转包给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同年9月28日,第三人广水市某合作社(甲方)与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转包协议书》,其中约定:甲方以50万元产业基地入股,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履行"保本+分红"义务;入股期限5年,即2020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按固定资金总额8%分红,即每年分红4万元;2025年12月10日退还50万元本金;若乙方经营困难或不按时支付分红,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27日收到50万元股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广水市某村村委会未参与经营管理。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12月30日分别向广水市某合作社支付分红款33000元、40000元。剩余款项未按期支付。2021年8月16日,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5月29日,刘某军向广水市某村村委会支付分红款32800元。后广水市某村村委会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要求终止合同、返还本金91万元并支付分红25.21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

  1. 被告刘某军、张某玲需清偿广水市某村村委会借款本金41万元(11万+30万)及利息13.12万元;
  2. 驳回广水市某村村委会要求返还50万元及对应分红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签"保本分红"合同要注意什么?

核心观点一句话:合同名字叫"投资入股",但只要约定"保本+固定分红+不参与经营",法院就会认定为"实质是借钱",必须按借贷规则还本付息!

老百姓容易踩的坑
很多村委会或个人以为,把借钱包装成"投资入股",就能规避法律限制。就像本案中,村委会把扶贫资金以"入股"名义交给公司,约定"每年固定分红8%+到期还本",还强调"不参与经营"。但法院一查:你们既不承担亏损风险,又拿固定收益,这哪是投资?分明是变相借钱!最终法院把41万元本金和利息判还村委会,但驳回了另外50万元的请求(因为村委会不是那50万合同的签字方)。

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1. 别被"投资"名字忽悠——重点看合同内容

2. 钱不是你付的?你可能告不了!

3. 公司倒闭了?股东可能要个人赔钱!

4. 特别提醒:扶贫资金这样用有风险!

本案用扶贫资金签"保本分红"合同,法院虽认定有效,但农业农村部明确规定:扶贫资金不得用于"明股实债"!村委会可能被上级追责。普通人更要注意:

一句话总结
"保本分红"不是投资是借款!签合同别看名字看内容,钱要自己付自己签,公司倒闭股东要赔钱,扶贫资金更要小心用。遇到纠纷第一时间查对方公司是否注销,保留付款凭证和合同原件,别等钱没了才后悔!

(注:以上内容仅针对本案情形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