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合同如何认定?-广水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381民初28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0年7月25日,广水市某村村委会作为甲方与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产业扶贫到户到人委托书》,其中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实施产业扶贫,帮扶85户贫困户;甲方一次性注入11万元作为乙方种植基地股金;2020年乙方支付9000元用于贫困户奖补;脱贫任务完成后,从2021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年8月1日前支付9000元到村集体,2025年8月1日退还11万元本金。2020年8月7日,广水市某村村委会通过财政专户向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支付股金11万元。
2020年9月1日,广水市某村村委会(甲方)与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参股保本分红协议书》,其中约定:甲方以30万元入股乙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必须履行"保本+分红"义务,五年到期后结清股本金和红利;甲方按固定资金比例8%分红,即每年分红2.4万元,于每年9月1日前支付;2025年9月1日前退还30万元本金;若乙方经营困难或不按时支付分红,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两被告均在协议上签字。协议签订后,广水市某村村委会通过第三人向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支付股金30万元。
2020年9月26日,经广水市某村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决定将起初投入给第三人广水市某合作社的扶贫产业资金50万元转包给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同年9月28日,第三人广水市某合作社(甲方)与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转包协议书》,其中约定:甲方以50万元产业基地入股,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履行"保本+分红"义务;入股期限5年,即2020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按固定资金总额8%分红,即每年分红4万元;2025年12月10日退还50万元本金;若乙方经营困难或不按时支付分红,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27日收到50万元股金。
合同履行过程中,广水市某村村委会未参与经营管理。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12月30日分别向广水市某合作社支付分红款33000元、40000元。剩余款项未按期支付。2021年8月16日,广水市某甲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5月29日,刘某军向广水市某村村委会支付分红款32800元。后广水市某村村委会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要求终止合同、返还本金91万元并支付分红25.21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
- 被告刘某军、张某玲需清偿广水市某村村委会借款本金41万元(11万+30万)及利息13.12万元;
- 驳回广水市某村村委会要求返还50万元及对应分红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签"保本分红"合同要注意什么?
核心观点一句话:合同名字叫"投资入股",但只要约定"保本+固定分红+不参与经营",法院就会认定为"实质是借钱",必须按借贷规则还本付息!
老百姓容易踩的坑:
很多村委会或个人以为,把借钱包装成"投资入股",就能规避法律限制。就像本案中,村委会把扶贫资金以"入股"名义交给公司,约定"每年固定分红8%+到期还本",还强调"不参与经营"。但法院一查:你们既不承担亏损风险,又拿固定收益,这哪是投资?分明是变相借钱!最终法院把41万元本金和利息判还村委会,但驳回了另外50万元的请求(因为村委会不是那50万合同的签字方)。
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1. 别被"投资"名字忽悠——重点看合同内容
- 真实案例:本案三份合同都叫"委托书""分红协议",但法院直接看穿:
✅ 只要出现"保本""固定分红比例""不参与经营"这些词,基本会被认定为"明股实债"(表面是投资,实际是借贷)。 - 你的行动:
→ 签合同时问清楚:如果公司亏钱,要不要跟着赔?
→ 如果对方说"绝对保本+每年固定拿钱",这本质就是借款合同,别被"入股"字眼骗了!
→ 自己不是金融公司,别乱搞"投资",普通民间借贷年利率不能超LPR的4倍(目前约14.8%),否则法院不支持。
2. 钱不是你付的?你可能告不了!
- 真实案例:村委会把50万元交给第三人(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和公司签合同。结果村委会起诉要这50万,法院直接驳回——因为签字的是合作社,不是村委会!
- 你的行动:
→ 谁签字,谁维权!如果你让别人代你签合同(比如让合作社代持资金),发生纠纷时只有签字方能告,你只能找代持人要钱。
→ 如果必须代持:
✔️ 书面写清代持关系(例:"甲方委托乙方支付款项,乙方仅为资金通道");
✔️ 要求代持人把合同原件交给你保管。
3. 公司倒闭了?股东可能要个人赔钱!
- 真实案例:公司2021年8月注销,但没清算债务。法院判股东刘某军个人还钱——公司不是"防火墙"!更关键的是,他妻子张某玲也被判一起还钱,因为:
✅ 公司是夫妻开的(妻子当财务);
✅ 注册资本来自夫妻共同财产;
✅ 法院认定这是"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 - 你的行动:
→ 借钱给公司前:
✔️ 查对方是不是夫妻店(看工商登记"股东"和"高管");
✔️ 要求夫妻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担保(避免事后扯皮"不知情")。
→ 公司突然注销:
✔️ 马上查工商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如果发现"没清算就注销",直接起诉股东个人(像本案一样)。
4. 特别提醒:扶贫资金这样用有风险!
本案用扶贫资金签"保本分红"合同,法院虽认定有效,但农业农村部明确规定:扶贫资金不得用于"明股实债"!村委会可能被上级追责。普通人更要注意:
- 政府专项资金(如乡村振兴、产业扶贫)必须专款专用,不能变相放贷;
- 个人出借资金给企业,必须确保来源合法(不能是银行贷款转贷,否则合同无效)。
一句话总结:
"保本分红"不是投资是借款!签合同别看名字看内容,钱要自己付自己签,公司倒闭股东要赔钱,扶贫资金更要小心用。遇到纠纷第一时间查对方公司是否注销,保留付款凭证和合同原件,别等钱没了才后悔!
(注:以上内容仅针对本案情形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