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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投资实为借款的投资人有权追回本金和利息-通山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通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24民初202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被告管某作为港口村党支部书记,发起与程某、港口某签订《通山县通羊镇港口村移民后扶项目及湖北某有限公司龙腾小区项目入股协议书》,约定原告投资该项目15万元,占投资股份7.5%,该项目周期为5年,从启动之日起,每年交原告利润2.5万元,项目到期后本利一次付清。协议签订后,原告于2015年2月11日向被告管某支付股金15万元,办理完入股手续。2018年3月31日,被告管某向原告支付了第一年利润款2.5万元。之后款项到期后,被告既未还本,又未支付剩余利润。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管某必须在30天内还给原告本金15万元和利息10万元,总共25万元,另外还要赔偿3000元律师费损失。原告原本要了6年半的"利润",但法院只支持了剩余4年的部分(因为合同只约定了5年期限),其他诉求没完全满足。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注意的是:你以为的"投资",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借款"!很多村民和小企业主签协议时以为是在搞项目投资,结果发现对方不还钱就傻眼了。法官一查协议——"每年固定给2.5万,不管项目赚不赔都要还本",这哪是投资?分明是借钱!投资要共担风险,但这种"保本保息"的约定,法律上直接算借款。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三步走:

  1. 先看协议白纸黑字写了啥

    • 如果协议里有"每年固定分红""到期还本付息"这种话(像本案的"每年交2.5万元,到期本利付清"),基本就是借款。
    • 投资协议应该写"按比例分利润""亏损共担",如果对方承诺"稳赚不赔",赶紧留证据!
  2. 钱是怎么给的,证据一个别丢

    • 本案原告赢了,关键是因为有银行转账记录证明2015年付了15万,还有对方打款2.5万的凭证。
    • 血泪教训:千万别用现金!转账时备注"投资款"或"借款",聊天记录说清楚用途。对方要是推脱"写个收条就行",90%是埋坑。
  3. 别被"投资失败"唬住,该告就告

    • 本案被告管某说"项目亏了没钱还",但法院根本不理——既然是借款,和项目赚不赚钱无关!
    • 重点提醒
      • 利息不能乱要!法律保护的年利率上限约15%(本案2.5万/15万=16.7%,但法院按5年总期限只算了4年,所以没超标)。
      • 律师费能追回!因为是对方违约导致你花钱请律师,像本案3000元合理费用法院全支持了。
      • 起诉要趁早!法律有3年诉讼时效,本案从2018年拖欠到2025年起诉,差点超期(幸好中间有还款记录中断时效)。

最后说句大白话: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有人跟你签"投资协议"却拍胸脯保证"每年稳拿钱",八成是变相借钱。真遇到纠纷别慌——先翻协议看有没有"保本"条款,再找付款证据,最后直接去法院告"借款纠纷",比死磕"投资失败"强百倍。通山这个案子就是活例子:表面投资,实质借款,法院照样判还钱!(注:文中人名、企业名已按规范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