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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被装修踩坏索赔失败因证据不足-十堰律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6 十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5)鄂0303民初13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某行和某甲公司经营的专卖店是邻居。2024年7月,某丙公司和某乙公司签了合同,让某乙公司给某甲公司的专卖店做门头装修。装修时,某行说某乙公司的工人没做安全防护,直接踩在某行的两台空调外机(一台美的2匹、一台奥克斯3匹)上干活,把空调外机的散热罩踩变形了。某行多次提醒工人但没人管,后来找物业和派出所协调也没解决。某行提交了8张照片(7张空调外机照片、1张装修现场照片)和派出所的报警记录。报警记录写的是:“2024年8月2日,在张湾区某店门口,装修工人踩踏便利店空调外机造成划痕,便利店老板阻拦工人继续装修发生纠纷。”

法院最后判决:驳回某行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某行自己承担。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索赔失败?手把手教你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败诉的核心就一句话:“你说别人干的,得拿出铁证!” 很多老百姓遇到财产被损坏,第一反应是急着找对方理论,但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某行为啥输?关键就三点:

1. 照片拍得“太模糊”,等于没拍
某行交的空调照片,既没有显示拍摄时间(比如手机自带的时间水印),也没拍到工人正在踩空调的瞬间。就像你手机拍了张刮花的车,但没拍到是谁刮的,警察也没法处理。下次遇到类似事:

2. 报警只写“发生纠纷”,没写清“谁干的”
派出所记录只写了“工人踩踏空调造成划痕”,但没写明具体是哪个公司、哪个人干的。法院问:“你咋证明踩空调的就是某乙公司的人?”某行答不上来。正确做法:

3. 搞错了“该告谁”,冤有头债没主
某行把某甲公司(开店的)和某乙公司(装修的)一起告了,但法院查清:装修是某丙公司直接雇某乙公司干的,某甲公司既没出钱也没指挥。就像你家楼下餐馆油烟机吵,你却告了餐馆房东——房东没责任啊!关键技巧:

最后提醒:
财产损害赔偿案,法院永远问三句:“谁干的?怎么干的?损失多少?” 缺一个答案就输。下次遇到装修砸坏你东西:
第一时间录像取证(哪怕对方骂你也要拍);
报警说清细节(别只说“他们搞坏了”,要说“XX公司王某穿蓝衣服用梯子压坏我空调”);
找专业机构估损(比如空调维修点当场开单子写“需更换散热罩,费用XXX元”)。
记住:嘴上说的100遍,不如手机存的1段视频!证据齐全了,对方才会乖乖赔钱,不用你跑断腿求人。

(注:文中“某行”“某甲公司”“某乙公司”“某丙公司”均为化名,已按法律文书要求隐去真实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