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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工程尾款被拖欠时,质量问题可扣款但发包方不直接担责-唐河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2 唐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8民初613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南阳某公司承揽某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提升建设项目,将该工程钢结构安装部分转包给被告袁某、徐某,并成立南阳某公司某县项目第一标段项目部,由袁某、徐某负责。2021年11月19日,原告麟翔某公司与袁某、徐某签订《钢结构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约定由麟翔某公司负责某工业园14#厂房安装工作,钢结构面积6282平方米,翻新重建每平方70元、续建每平方40元,总造价396540元(最终以实际滴水面积结算)。合同还约定:保修期一年,甲方若拖延验收或擅自动用工程,视为验收合格,拖欠工程款需付利息。合同签订后,麟翔某公司完成厂房安装,袁某、徐某分四次支付35万元,但一直拖欠尾款46540元。施工期间,因墙体、窗户、屋顶漏水问题,袁某、徐某委托他人维修并支付23140元费用。

法院判决:袁某、徐某需在10日内向麟翔某公司支付工程款23400元(尾款46540元扣除维修费23140元),驳回麟翔某公司对南阳某公司的索赔请求及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麟翔某公司负担281元,袁某和徐某负担280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遇到工程尾款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承揽工程中,尾款被拖欠时,定作人(即“甲方”)可以因质量问题扣减费用,但发包方(总包公司)一般不直接对施工方负责。很多包工头或小公司遇到类似情况容易“踩坑”,这里用大白话教你三招应对:

  1. 签约时紧盯“和谁签合同”,别被项目部章忽悠
    本案中,麟翔某公司签合同时,对方用了“南阳某公司项目部”的章,但合同里写明甲方是袁某、徐某个人。法院认为:项目部章不能代表公司,实际付款责任在袁某、徐某身上。南阳某公司作为发包方,因没直接和麟翔某公司签合同,一分钱都不用赔。
    → 你的行动指南

    • 下工地前务必确认合同甲方是谁!如果是项目部章,必须让负责人写明“本人(姓名)以个人名义签约”并签字按手印。
    • 保留付款记录(如转账备注“XX工程款”),避免对方推说“公司没收到钱”。
  2. 质量问题要“快处理、留证据”,否则尾款打水漂
    麟翔某公司拖了两年才要尾款,袁某、徐某却拿出漏水维修的转账记录、照片等证据,法院直接从尾款里扣了2万多元。更关键的是,合同约定保修期一年,但厂房早已被业主使用(视为验收合格),麟翔某公司还丢了“及时维修”的证据。
    → 你的行动指南

    • 工程一完工,立刻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微信、短信都算数),写明“5日内不验收视为合格”。
    • 出现漏水等小问题,马上修!留好维修单、买材料的小票,哪怕对方不配合,也要拍照录像并发函说明“因你方原因导致延误”。
  3. 拖太久再要钱?法院可能只按合同价算,别信“慢慢结算”
    合同写“按实际面积结算”,但工程完工后袁某、徐某一直不结算。法院直接按合同总价39万多元判,但因麟翔某公司拖了两年才起诉,维修费扣得一点不剩。要是当年完工就对账,尾款4万多能全拿回。
    → 你的行动指南

    • 工程结束别干等!每月发一次催款函(微信、短信都行),写清“截至X月欠款XX元”。
    • 如果甲方扯皮,3个月内必须起诉——法律上叫“诉讼时效”,拖太久连证据都失效。

最后提醒:很多施工队以为“大公司项目稳”,其实小老板(袁某、徐某这类)跑路最常见。下次接活记住:合同甲方是谁,就找谁要钱;质量问题当天解决;尾款超3个月不给,直接找律师发函。别像本案原告,白白丢掉2万多维修费!工程款是血汗钱,签合同、做工程、要尾款,每一步都要留“证据链”,才能让法院站你这边。

(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均按司法文书规范隐去真实信息,案例仅作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