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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法院支持赔偿-西峡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3 西峡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23民初335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13日20时05分,曾某驾驶内乡县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西峡县张江路“诚信农家宾馆”门口撞伤行人庞某。西峡县交警认定曾某负主要责任(80%),庞某负次要责任(20%)。该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庞某受伤后住院117天,产生医疗费326314.46元(含医院未结算费用133684.48元),经鉴定构成九级、十级等多处伤残,需误工期180天、护理期和营养期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庞某主张赔偿44万余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其66岁,在事故前从事环卫工作)、护理费等。保险公司辩称:应扣除非医保用药20%、66岁超龄不赔误工费、重症监护室期间不需家属护理、鉴定费不承担等。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公司赔付庞某430672.55元(已扣除垫付的18000元),驳回庞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关键点1:60岁以上老人能主张误工费!但必须“自证收入”
本案中,庞某66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法院仍支持了误工费(每天80元,共14400元)。原因是他提供了村委会证明+证人证言,证实事故前一年在物业干环卫工,有实际收入。如果您或家人年龄大但仍在工作

关键点2: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药费”!非医保用药照常赔
保险公司想扣20%非医保用药,法院直接驳回。理由很硬气:

伤者住院时由医生决定用药,您根本控制不了;保险合同不能拿“非医保”当借口坑人!

如果您遇到扣药费

关键点3:重症监护室家属也能要护理费!但别“狮子大开口”
保险公司说“ICU有护士,家属不用陪”,法院却不买账:

家属在ICU外等着送饭、递检查单、配合医生,也算合理护理!但法院只支持1人护理费(不是原告主张的2人)。

这样主张更稳妥

最后提醒:普通人处理事故的3个保命步骤

  1. 责任认定书别乱签
    交警定责后(如本案主次责8:2),15天内可复核!觉得不公平?立刻带身份证去交警队申请复议。
  2. 所有花钱单据“铁盒子”保存
    药店发票、交通费、甚至住院买脸盆的收据——别嫌碎,少一张就少赔几百!
  3. 别急着和保险公司“私了”
    本案庞某医疗费32万,保险公司只垫1.8万就想完事。记住
    • 交强险内(20万医疗+18万伤残)必须全赔;
    • 商业险部分按责任比例(机动车撞行人一般80%);
    • 精神抚慰金、鉴定费也得算进去!

一句话总结:年龄大≠没收入,用药贵≠自己扛,ICU陪护≠白忙活!保留证据、敢主张,法律就是您的“撑腰人”。(注: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地标准,本文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