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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不应无理阻拦邻居铺设水管施工-登封律师相邻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4 登封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案号:(2025)豫0185民初791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杨某与李某均系登封市老城东街电业局家属院住户,系邻里关系。杨某房屋位于一楼,李某住三楼(不动产证权利人是李某的父亲)。2024年12月底,因该小区自来水主管道漏水,供水公司停止供水,并张贴了停水通知。除杨某外其他十几户住户自发联系后,由供水公司重新铺设了供水管道。杨某由于将房屋出租作商铺,自己未居住,不知停水事宜,未参与改造,造成无水使用。2025年4月,租户告知杨某无水后,杨某于2025年5月27日向登封某公司交纳安装改造费用3600元。2025年6月10日上午,杨某联系施工人员在供水公司确定的位置进行现场挖坑、开槽。挖了一个坑口约为80cm×80cm、坑深约60cm的水表坑时,李某以杨某未经其他住户同意擅自开挖为由进行阻挠并报警,杨某停止开挖。经派出所、居委会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和解,杨某撤诉,并在楼栋门口张贴致歉信,赔偿李某回填费用100元。杨某张贴致歉信后,书面或电话征求了该单元除李某外的其他几户邻居的意见,均同意杨某铺设自来水管道。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到现场指定了开挖位置,李某均不同意。李某提出的位置,供水公司工作人员称无法安装。因协商未果,杨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7月12日,杨某通过微信向案外人李某某支付"挖水表坑、管道沟施工费"1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

  1. 李某不得阻挡杨某开挖、安装水表及自来水管道等设施的施工;
  2. 李某赔偿杨某损失200元;
  3. 驳回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的是一件很常见的"楼上邻居不让楼下邻居装水管"的纠纷。法院判楼上邻居李某输了,为什么呢?其实道理很简单:邻居之间要互相帮忙,特别是用水这种基本生活需求,不能无理阻拦。这就像你家停水了,邻居不能故意不让你接水一样。

案件核心观点

  1. 用水是基本权利:《民法典》明确规定,邻居必须为对方用水提供必要的便利。杨某作为商铺业主,需要用水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水连洗手间都没法用,更别说做生意了。
  2. 施工位置听专业的:水管挖在哪、怎么装,应该听供水公司的。李某自己指的位置供水公司说"装不了",那肯定不行。就像修车要听修车师傅的,不能自己乱来。
  3. 阻拦施工就是侵权:李某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阻拦施工,这就是违法了。法院说得很清楚:邻居可以提建议,但不能当"拦路虎"。
  4. 损失赔偿要实在:杨某花了1000元施工费,但实际只挖了3个小时的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只支持了200元。说明要赔偿就得拿出真凭实据,不能狮子大开口。

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如果您也遇到邻居阻拦您安装水管、修排水沟等问题,记住这几点:

  1. 先好好商量,别急着动手
    像杨某一开始做的那样,先和邻居沟通。如果邻居不同意,马上联系居委会、物业或供水公司来协调。登封这个案子中,杨某就找了派出所和居委会调解,虽然第一次没成,但至少留下了记录。

  2. 关键证据要留好

    • 供水公司的施工通知、缴费凭证(杨某保留了3600元的缴费记录)
    • 阻拦过程的视频或照片(比如有人报警时可以拍下来)
    • 其他邻居的同意证明(杨某后来挨家挨户问了其他住户的意见)
      这些都是打官司时的"救命稻草",千万别嫌麻烦不保存。
  3. 专业意见是"尚方宝剑"
    一定要让供水公司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为什么必须在这个位置施工。杨某第二次起诉能赢,就是因为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当面说李某指的位置"装不了"。记住:邻居的意见不如专业机构的意见管用!

  4. 第一次和解别太委屈自己
    杨某第一次被阻拦后,虽然达成和解(贴道歉信、赔100元),但李某还是不让施工。这说明有些邻居就是"得寸进尺"。如果对方明显不合理,别怕走法律程序——第一次和解时可以保留"如果继续阻拦就重新起诉"的条款。

  5. 起诉要求要实在
    杨某第二次起诉只要求"停止阻拦"和"合理赔偿",没有要天价赔偿,所以法院全部支持了。如果您要索赔,得证明实际损失是多少(比如工人干了多久、花了多少钱),不能随便写个数字。

最后提醒一句: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施工前最好提前3-5天在楼道贴个通知,写明"X月X日要挖水管,大概干2天,可能会有点噪音"。这样既显得尊重邻居,也能避免误会。像杨某因为租房没住这儿,错过了之前的改造通知,如果早知道就能避免这次麻烦。记住:法律会保护您的正当权益,但主动沟通往往能省下90%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