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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货后保留好送货单和聊天记录,才能要回货款-信阳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7 信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503民初942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被告信阳市平桥区某因需从原告信阳市平桥区丰泽某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润滑油,原告如约供货,被告下欠货款未付。原告提交2021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1日期间的六张收据,每张收据载明了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分别为1513元、3410元、2946元、2788元、2360元、900元,均有收货人王某甲、王某乙、宋某、苏某等人签字确认,共计13917元,庭审中,被告认可收货人均系其员工。
原告另提供其与被告员工王某甲的微信聊天记录,2022年11月22日,原告将上述六张收据通过微信拍照发送给王某甲,并附言"王某丙,这个是从21年5月到22年2月份,所有的账款欠条,总计下了13917元,这边您对一下,也请理解,最近需要还贷款压力也特别大。"王某甲回复"好的。"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对账、出具欠条均未果,上述款项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本院。
同时,被告提供一份微信聊天记录和转款凭证,拟证明其于2021年8月11日向原告支付货款4150元,应当在案涉货款中予以扣除,但原告不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信阳市平桥区某在1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3917元,利息从2025年7月2日(起诉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直到付清为止;驳回原告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99元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遇到货款拖欠,这样操作才能拿回钱!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货卖出去了,钱收不回来?关键看你有没有"铁证"! 原告能赢,不是因为会吵架,而是证据链完整得像"拼图"——送货单有对方员工签字+微信发账单对方回了"好的"。被告说自己付过钱,却只拿了个转账记录,法院为啥不认?因为转账时间早、金额对不上,像拿"早餐钱"抵"年夜饭账",明显不合常理!

如果你也遇到客户欠钱不给,照着这3步做,胜算大增:

  1. 送货单就是"钱袋子",必须当场签字!
    别嫌麻烦!每次送货,单子上写清日期、货品、数量、单价、总价,让收货人手写签名(哪怕是个体户小店,也要找老板或店员签)。像本案中6张单子都有4个不同员工签字,对方庭审时连"不是我员工"都不敢抵赖。如果对方推脱,直接说:"不签字我没法交差,下次不送货了"——生意人一听就懂。

  2. 微信对账要"留活口",别只发个数字!
    对账时别只说"欠1万3",要像原告这样操作:

    • 把所有单据拍照打包发过去
    • 附上文字:"这是从X月到X月的全部欠款,总计13917元,请确认"
    • 等对方回复"好的""知道了"这类明确表态
      本案中王某甲回了"好的",法院直接认定对方认可金额。注意: 如果对方说"明天看",3天内再发一次;如果直接不回,截图保存后寄个《催款函》(快递单留底),这两步做完,证据链就完整了。
  3. 对方说"已付款"?当场查清楚!
    很多老板吃哑巴亏,就因为对方一句"钱早付了"就懵了。正确做法:

    • 立刻要求对方提供付款凭证(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截图),看清付款时间、金额、备注
    • 对比你的送货单:比如本案中被告说2021年8月付了4150元,但到那天为止只欠1513元,明显对不上
    • 当场核对:在微信里列清楚"截至X月X日欠款明细",逼对方指出哪笔重复付款
      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认"我有证据"!

最后提醒:

做生意,亲兄弟明算账。从今天起,送货必签字、对账必留痕、催款必书面——不是你不信任客户,而是让诚信的人更放心和你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