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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送餐撞人,保险公司以 免责条款 拒赔无效-凤阳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凤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26民初100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2日11时30分,潘某骑电动两轮车在凤阳县长安街路段与丁某骑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丁某受伤,车辆受损。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丁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丁某在凤阳县某医院住院治疗14天,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花去医疗费9,434.14元、支具费1,000元。丁某另支付施救费60元、车辆维修费1,300元。2025年6月5日经安徽民正司法鉴定所鉴定:丁某因交通事故致腰1椎体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其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90日,鉴定费1,430元。潘某是凤阳某有限公司外卖骑手,事发在潘某工作期间。事发当日,凤阳某有限公司为潘某向中国太平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投保7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丁某系凤阳县大庙镇杨岗村夏家组村民,家庭承包土地10.16亩土地,以务农为生。

法院判决:中国太平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丁某各项损失152,749.82元,驳回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外卖骑手送餐途中撞了人,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拿"免责条款"当挡箭牌拒赔!

很多人可能以为,骑手自己撞了人,就应该自己赔钱。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本案中,潘某是凤阳某公司的外卖骑手,送餐途中撞了丁某。凤阳某公司虽然辩称他们和潘某不是雇佣关系,但法院还是认定了责任。

更关键的是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他们一开始说:"我们只赔伤残赔偿金、医疗费和误工费,其他像支具费、施救费、修车费这些都不在保险范围内。"但法院怎么判的呢?保险公司输了! 为什么?因为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向投保公司(凤阳某公司)明确说明了这些免责条款。

这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保险公司想用免责条款拒赔,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他们已经明确告知了投保人。 就像你去买东西,商家不能偷偷在合同里加一条"本店不负责任何质量问题"就完事,必须得让你知道才行。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几点:

  1. 先报警,留证据: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最重要的证据,本案中就是因为认定潘某全责,丁某才能获得赔偿。

  2. 保存所有票据:医疗费、修车费、辅助器具费(如本案中的支具费)、施救费等,哪怕是一张小票也要留好。法院只会按照你提供的票据来算钱。

  3. 不要轻信"不赔"说法:如果保险公司说"这个不赔那个不赔",别着急认栽。让他们拿出证据证明他们已经明确告诉你哪些不赔。像本案中,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法院就判他们必须全赔。

  4. 伤残要专业鉴定:如果伤得比较重,一定要去做伤残鉴定。本案中丁某做了鉴定,确定为十级伤残,这才获得了伤残赔偿金近9万元。

  5. 别怕打官司:很多人觉得打官司麻烦又费钱,但本案中丁某不仅赢了官司拿回了赔偿,连诉讼费大部分都是保险公司出的(法院判保险公司承担1,660.40元诉讼费,丁某只承担213.65元)。

最后提醒大家:外卖骑手送餐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作为行人或骑车人,也要提高警惕。但万一真发生了事故,别慌,记住保留证据、及时鉴定、依法维权。法律不会让老实人吃亏,也不会让该赔钱的逃避责任。

(注:本文为案例分析,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