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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赁经营不能逃避工资支付责任-定远律师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定远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皖1125民初712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孔某于2019年9月1日入职定远某公司,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自2023年11月起,该公司因经营困难停产,部分员工放假。2024年12月28日,孔某因公司未支付工资,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了双方劳动关系。

孔某向定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于2025年5月30日裁决:定远某公司需支付孔某2024年2月、3月、10月三个月工资55,623.75元,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1,976.87元。

定远某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免除支付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定远某公司必须支付孔某工资55,623.75元和经济补偿金101,976.87元。

三、核心提示:企业别想用"转包"躲工资,员工这样维权最有效

法院为什么判公司输?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问题是:企业把生意"租"给别人经营,就能不给员工发工资吗? 定远某公司声称,2019年起就把公司整体"租赁"给了袁某,后来又通过袁某的几个关联公司(如定远某公司、青岛某科技公司、安徽某甲公司等)经营和发工资,所以孔某的工资不该由他们负责。

但法院一针见血地指出:企业的"内部转包"不能当挡箭牌! 法律白纸黑字规定:

定远某公司根本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租赁协议"真实执行过,更没法证明孔某和其他公司签了新合同。他们自己签的《补充协议》里还写着"2024年2月29日前员工问题由某公司负责",等于自己打脸!

遇到类似情况,员工这样做最管用:

  1. 别信"公司转包了与我们无关"的鬼话
    很多企业经营不善时,会编造"整体外包""股权变更"等理由推卸责任。记住:只要没和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原公司就是"欠薪责任人"!哪怕公司换了10个"马甲",你还是找最初签合同的那家公司要钱。

  2. 三样证据必须随身带

    • 工作痕迹:工牌、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截图(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干活);
    • 工资凭证: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哪怕发工资的账户名不是公司,也要保存);
    • 沟通记录:催要工资的短信、邮件、录音(重点保留公司承认欠薪的内容)。
      像本案孔某,就是靠这些证据让仲裁委直接采信了他的工资数额。
  3. 公司欠薪超1个月,立刻这样做

    • 先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明确写"因公司未支付202X年X月至X月工资,本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快递寄到公司注册地址(保留邮寄凭证);
    • 马上申请劳动仲裁: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要求公司支付:
      ✓ 拖欠的工资(多少个月算多少个月)
      ✓ 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补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半个月)
      本案孔某工作5年5个月,就拿到5.5个月工资的补偿。

给老板们的真心话:
企业经营困难可以理解,但用"租赁协议"逃避工资责任是自寻死路

最后提醒:
法律是讲证据的,不是讲道理的。公司欠你3个月工资?别等半年再去维权!工资被拖欠超过30天,立刻收集证据申请仲裁,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记住:劳动仲裁免费,且90%的案件能快速拿到裁决书,这才是普通人最有力的维权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