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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事未果应返还全部款项-全椒律师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全椒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普通人对法院判决一头雾水的情况。今天,我就用大白话解读一个真实案例:有人花钱托人办事,结果事没办成,钱也没退全,最后法院怎么判?看完你就知道,下次遇到类似情况该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24民初604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说事情经过(直接照搬法院认定的事实,没一句废话):
2024年5月左右,任某想买全椒县的地下车库,就托曹某帮忙办。2024年7月11日,任某用微信转给曹某1万元,曹某回消息说“收到一万元意向金车库,可退”。2024年8月21日,任某又当面给曹某1万元现金,曹某写了个收条:“今收到任某壹万元车位及物业费,如未在九月20日前未办好退还”。结果到了2024年9月20日,曹某没办成事,任某赶紧微信让他退2万元。曹某9月25日回复说:“月底前协商不好,所有钱全退,包含物业费”。后来两人反复商量:10月29日曹某说“明天打款1.5万”,任某问“不是1.7万吗?”,曹某解释“另外2千我微信转你”,任某同意了;10月31日曹某真退了1万元;11月12日任某再催剩下的钱,曹某说“这个月25号前退7千”。可到了期限,曹某死活不退这7000元,任某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托人办事没办成,必须按约定退钱;证据留全了,法院才帮你撑腰! 别觉得法律很远,普通人照着做就能少踩坑:

  1. 口头说不如白纸黑字写清楚
    任某赢在哪儿?曹某收钱时写了“9月20日前办不好就退”,微信还留了“可退”的记录。但任某为啥只拿回7000元?因为他后来微信同意“退1.7万”,等于自己改了约定。
    你该学的:

    • 委托别人前,一定要写清楚:给多少钱、办什么事、没办成退多少、啥时候退。哪怕微信打字也行,别怕“伤感情”——真伤感情的是事后扯皮!
    • 像曹某收条里写“物业费也算进去”,后来就扣了2000元。你要是没写清楚,法院可能按“已花费用”少退钱。
  2. 聊天记录就是你的“护身符”
    任某全程用微信催款,曹某每一步承诺(“月底全退”“11月25号前退7千”)都被法院当证据。要是光打电话没留痕,曹某赖账法院也没法办。
    你该学的:

    • 每次催款、改约定,必须用微信/短信留记录。别说“行”“好的”,要像任某那样写明:“确认退1.7万,含物业费2000元”。
    • 现金支付?当场让对方写收条,写清用途和退款条件(参考曹某的收条模板)。
  3. 利息和律师费不是想拿就能拿
    任某要了1万元利息,法院只判了7000元的——因为双方后来协商改了退款金额。律师费更惨,法院直接说“没合同约定,不赔”。
    你该学的:

    • 利息从约定的还款日第二天起算(比如约定9月20日退,9月21日就能要利息),但金额按实际欠款算。
    • 律师费想让对方赔?必须在委托协议里白纸黑字写“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否则法院大概率不支持。
  4. 对方耍赖?别拖,赶紧起诉
    曹某被传票叫了也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判他输。任某从11月催款到次年9月开庭,拖了10个月——要是早点起诉,钱早拿回来了。
    你该学的:

    • 催款超过1个月没结果,立刻收集证据(转账记录、聊天截图、收条)去法院立案。
    • 证据不足?找律师帮你调取微信记录(法院能调,但普通人难操作),别等对方销毁证据。

最后提醒一句:托人办事前,先问自己——这人靠谱吗?协议写了吗?证据留了吗?别等钱打水漂才后悔。法律不保护“马大哈”,只帮那些把小事做细的普通人。下次遇到纠纷,记得用证据说话,法院就是你的后盾!